女护士入男厕所摔成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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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9435
颗粒名称: 女护士入男厕所摔成伤残
分类号: X928.02
摘要: 因招待所女厕所人多,广州某医院医护人员罗小姐到男厕所方便,不幸摔成伤残。罗小姐将招待所告上法庭,索赔8万多元。近日,越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罗小姐违规擅入男厕并缺乏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伤,应自行承担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键词: 意外事故 摔伤

内容

因招待所女厕所人多,广州某医院医护人员罗小姐到男厕所方便,不幸摔成伤残。罗小姐将招待所告上法庭,索赔8万多元。近日,越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罗小姐违规擅入男厕并缺乏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伤,应自行承担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去年4月5日,她到被告会议中心的男洗手间方便时,因地面湿滑致使摔伤。经诊断为鼻梁骨骨折,并留有疤痕,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认为被告负有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其未能及时清理地面湿滑,造成原告受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8万多元。
  法院:原告擅入男厕过错在先法院判决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原告当时是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男厕所的。原告作为成年女性,应当遵守男、女厕所的使用规定,在被告的男、女厕所有明显标志的情况下,原告此行为属明显的自身过错在先,是造成其摔倒的前因。
  此外,原告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和预见到一般的厕所地面有水湿是正常现象,而且原告也表示其进入男厕所后看到地面水湿,故此时原告应充分注意安全。对此损害后果,原告应自行承担责任。被告对此事并无过错,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庭不予支持。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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