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让承包田协议无效要交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9220
颗粒名称: 擅自转让承包田协议无效要交还
分类号: F301.1
摘要: 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将家庭承包的水田转让给他人经营。近日,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刘某丈夫与被告涂某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涂某返还刘某。2007年1月,涂某某去世,其妻刘某要求涂某交回水田,遭到拒绝。今年3月,刘某诉至法院,索要11亩水田的承包经营权。
关键词: 土地所有权 土地制度

内容

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将家庭承包的水田转让给他人经营。近日,靖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刘某丈夫与被告涂某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涂某返还刘某
  11亩水田。
  2003年12月,刘某的丈夫涂某某在未经发包方某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与被告涂某签订转让协议,将家庭承包的11亩水田转让给涂某经营。2007年1月,涂某某去世,其妻刘某要求涂某交回水田,遭到拒绝。今年3月,刘某诉至法院,索要11亩水田的承包经营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丈夫未经发包方某村委会同意,擅自与涂某签订转让协议,将水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涂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该转让协议无效。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舒建平
责任者
陈峥
责任者

相关机构

靖安县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靖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