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8832 |
颗粒名称: | “四突出”守土有责保平安 |
分类号: | U492.8 |
摘要: | 上高县安监局在监管工作中,坚持不懈做到“四个突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7年度和2008年1~5月实现工矿企业零死亡,2007年度获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上高县安监局始终把责任落实放在首位,县政府同乡(镇、场)、县直部门年初签订了责任状;县直、乡镇同企业,企业同车间、车间同班组及重要岗位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责任明确,级级都有担子。上高县安监局始终把安全隐患的整治当作第一位的要求来落实。上高县安监局始终把非法生产当作第一隐患来抓。另外,还通过组织收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分析安全事故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 |
关键词: | 监管 企业 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