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市民拍摄不文明行为可获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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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8601
颗粒名称: 广州荔湾区市民拍摄不文明行为可获现金奖励
分类号: C913.3
摘要: 广州各区启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日大行动,其中荔湾区规定只要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拍摄下来,经过评选获奖后,即可得到50元~300元不等的奖励。
关键词: 市民 文明 奖励

内容

昨天,广州各区启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日大行动,其中荔湾区规定只要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拍摄下来,经过评选获奖后,即可得到50元~300元不等的奖励。评:讲文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奖励只是一种激励的办法,并不是最终目的。只要每个市民都成为文明监督员,同时自觉地讲文明,那么整个社会都会出现讲文明的良好风气。到那时,奖励办法也就可以“光荣退休”了。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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