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肃查处一起公路“三乱”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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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7761
颗粒名称: 我市严肃查处一起公路“三乱”案件
分类号: C913.32
摘要: 聘用协警违规上路随意执法稽征人员违规扣车越权执法市纪委市监察局作出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关键词: 违规扣车 罚款 检查

内容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时调查了一起公路“三乱”案件,对宜春稽征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规上路检查、违规扣车、乱罚款等严重违法行政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和通报。5月5日,新余盛龙物流公司的一辆货车装载钢板运往沃得公司,在途经宜春中心城区柒家岭红绿灯处时,被在该地设点检查的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城区三中队聘用协警柳欢阻拦。柳欢仅凭目测后,就认定货车所装载的钢板宽度超宽,当场处罚货车司机100元钱。该货车在卸货后经320国道返回新余时,又遭到宜春稽征分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助理黄令武等人拦截。黄令武等人从随身携带的掌上电脑中查出该货车从2月份起就没交养路费,于是立即暂扣了该车及行驶证。黄令武要队员毛某把车开走后,才查问司机是否交了养路费。司机回答说4月份的养路费已交,票据放在车上。黄令武等人在看到票据后,依然不撤销扣车决定,而是又以司机少交了养路费为由,令其补交5000多元钱。司机告之养路费是按照新余稽征分局的收费标准交的,黄令武仍然继续暂扣车辆及行驶证,直到调查组进行调查才予放行。经市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责令宜春稽征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当事人及沃得公司当面赔礼道歉,并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写出深刻检查;责令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宋海平、副教导员廖辉向沃得公司和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写出深刻检查。建议稽征部门给予宜春稽征分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杨立桥撤销职务处分,给予宜春稽征分局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助理黄令武撤销职务处分。责令市交警支队对直属大队城区三中队聘用协警柳欢予以辞退;给予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城区三中队中队长胡少萍撤销职务处分。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环境无小事的意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落实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坚决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政令畅通。要重拳整治“小鬼难缠”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解决“中梗阻”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痛下决心解决"小鬼难缠”问题。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和广大干部,务必增强法纪意识、发展意识、环境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务必把握发展大局,服从服务宜春发展,务必重证据、讲事实,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干部想正事、谋公事、干实事,自觉摒弃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制定优化环境的硬措施,切实推进行风建设,搞好优质规范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竭尽全力推进宜春赶超式发展。记者感言:近段时间,我市公路“三乱”明显反弹,引起了企业和群众的强烈不满,使得一些客商“谈宜色变”。宜春稽征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公路“三乱”案件,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宜春形象,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他们的严肃查处,非常有必要。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
  三,引以为戒。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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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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