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7697 |
颗粒名称: | 人粮混装车主赔偿 |
分类号: | U491.3 |
摘要: | 手扶拖拉机人粮混装,导致乘车人摔成伤残,车主被告上法庭。近日,经靖安县人民法院调解,车主莫章弟赔偿原告刘自强残疾赔偿金等损失。2007年10月23日,靖安县宝峰镇华坊村村民莫章弟驾驶手扶拖拉机帮同村的刘自强运送稻谷到宝峰镇粮站出售,刘自强坐在手扶拖拉机车斗的稻谷上。途中,因莫章弟操作不当,手扶拖拉机失控驶出公路,与路旁的一幢民房相撞,致刘自强从拖拉机上摔下受伤。经诊断为第1、4、5节腰椎压缩性骨折,构成八级伤残。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意见不一。刘自强诉至法院,要求莫章弟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32765元。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上述赔偿协议。 |
关键词: | 刘自强 赔偿金 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