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家:新旧西藏对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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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7128
颗粒名称: 中外专家:新旧西藏对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两重天”
分类号: D035
摘要: “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而中国的立法则切实保护了人人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喜饶尼玛21日在此间举行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对记者说。
关键词: 宗教信仰 宗教问题

内容

“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而中国的立法则切实保护了人人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喜饶尼玛21日在此间举行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上对记者说。
  喜饶尼玛说,在旧西藏地方法典中,只有藏传佛教是唯一应该被信奉并推行的,其他任何不同类型的宗教均不得被崇拜和信仰。例如,旧西藏《十六法典》第三条规定:“按照大王之令所派遣之地方官吏……其目的即为以服侍和信奉佛法为主,不改教派之冠,不改信他宗。”《十三法典》第一条之“镜面国王律”也有类似规定:“凡任公职者……尽力效忠于历代第悉、法王传承为推行佛法的功业,不改同派之冠,不崇信异教。”这些都说明旧西藏地方法典在宗教信仰方面具有明显的强迫性。
  喜饶尼玛认为,西藏在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形态是封建农奴制,其法律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未能摆脱这一世界的普遍共性,广大农奴因缺乏基本的人格权,因而没有生存权,更谈不上权利和其他权利。事实上,旧西藏地方性法典不仅抹杀了广大西藏人民作为人的基本尊严,还公然维护特权、保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印度教徒报》主编那拉希汉•拉姆说,达赖集团对中国的很多指控与事实相矛盾:西藏地区有1700多座寺院和其他藏传佛教点,并拥有4.6万名僧尼;4座清真寺供3000名穆斯林以及一座天主教堂供700名基督教徒从事宗教活动,完全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喜饶尼玛说,中国政府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是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才能使更多的人团结起来,实现民族振兴,共建和谐世界。中国政府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有宪法和法律作保障,并扎根于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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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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