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城区出租车更新改造的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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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7091
颗粒名称: 关于宜春城区出租车更新改造的通告
分类号: U469.11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宜春城区出租车市场秩序,改变现有出租车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08年5月起,对宜春城区出租车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
关键词: 出租车 更新改造 通告

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宜春城区出租车市场秩序,改变现有出租车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08年5月起,对宜春城区出租车进行全面的更新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宜春城区出租车全部进行更新,更新车型统一为北京现代或桑塔纳3000,更新后其经营期延长3年。即:2002年上户的324辆出租车经营期延长至2013年,2003年上户的80辆出租车延长至2014年。更新车辆全部安装GPS 安全监控系统,并实行“八统一”管理。
  二、车辆更新时间为2008年5月1日一6月30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更新车辆的,一律不予延长经营期,到期后无条件退出市场。
  三、严禁出租车业主私下转让出租车、倒卖经营权,违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四、2008年5月1日开始,出租车驾驶员(车主)向所属出租车公司提出车辆更新申请,处置旧出租车,签订经营合同,由公司凭旧车报废证明或转籍材料统_到市运管局出租车科取得车辆更新批准文件后,到交警部门办理更新车辆的挂牌手续。
  五、旧出租车处置。更新后的旧出租车辆必须及时退出本市范围内的出租客运市场,由交警、运管部门负责收回相关证件和牌照,各出租车公司负责拆除计价器和顶灯。若发现在本市范围内继续营运的,由交警、运管部门査扣,并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特此通告宜春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9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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