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以“签”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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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7072
颗粒名称: 莫以“签”谋私
分类号: D630.3
摘要: 签字是领导干部拥有的一项特别权力,领导干部的签字有时是一字千金,有时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有了一些领导的签字,有些难办的事可以马上办;没有签字,许多该办的事也可能办不了。
关键词: 干部作风 谋私

内容

签字是领导干部拥有的一项特别权力,领导干部的签字有时是一字千金,有时甚至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有了一些领导的签字,有些难办的事可以马上办;没有签字,许多该办的事也可能办不了。因此,有人便托关系、走门路、钻空子,绞尽脑汁,四处寻求领导签字;有的人则利用签字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有的人甚至铤而走险假冒领导签字等。对那些没有用好人民赋予的签字权的领导,知情者是渎职,不知情者是失职。可见签字权是一把双刃剑。
  如果领导干部的签字权不受制约,则必然会导致腐败。行业、部门的不正之风、以权谋私等一桩桩腐败丑闻,有"不少与签字权缺乏监督相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于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种权力的变化就有不少表现在签字上。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对签字权的认识上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认为只要自己不沾钱、不以权生财和以权谋私,批些条子方便他人和其他部门,是正常的事情;少数领导干部甚至将批条子视作为乡亲服务的一种“义举”和“善举”。其实,这都是领导干部权力规范意识淡薄的表现。
  握有签字权的领导一定要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签字时千万要坚持"合法合理效率”的原则。不推 三阻四,该签的一定要签;不以“签” 谋私,不该签的绝对不能签;不签糊涂字,情况不明的要问清楚再签。真正做到不该办的事不办,不该打的招呼不打,不该批的条子不批。不要为了亲情、友情和恩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受制于人。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健全权力监督制度,通过公无政务,提高办事透明度等,对签字权实行有效的监督。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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