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原是骗钱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998
颗粒名称: 合伙做生意、原是骗钱财
分类号: D914.33
摘要: 法院认为,吴国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履行部分合同为诱饵,骗取他人货物后低价出售,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关键词: 合伙 合同诈骗

内容

3月17日,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国龙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7年5月7日,吴国龙与江西大宇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各出资一半,共同销售木材到福建,由大宇公司负责供货和办理放行手续等,吴国龙负责销售和收取货款。签订完合同后,吴国龙交给大宇公司出资款2方元。同年5月10日,大宇公司发给吴国龙价值4万余元的木材。吴国龙收到货后低价卖掉独吞货款,并电话告知大宇公司老板,谎称货已销完并赚了1万余元,但货款要一周后回笼,要大宇公司继续供货,并称要货方催得紧,出价也很高。大宇公司考虑到吴国龙第一次出资时很豪爽,而且又可以再赚一笔钱,未加思索就发给吴国龙价值11万元的木材,吴国龙采用相同手法卖掉木材。
  5月18日,大宇公可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吴国龙低价出售了木材并收取了货款,便联系吴国龙,但吴国龙矢口否认,大宇公司才知被骗。
  法院认为,吴国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履行部分合同为诱饵,骗取他人货物后低价出售,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张荣辉
责任者
陈任生
责任者
小徐
责任者
吴国龙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铜鼓县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铜鼓县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