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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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952
颗粒名称: 宜春市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分类号: D035.34
摘要: 4月 18日上午,我市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出席并讲话。
关键词: 突发事件 应对工作

内容

4月 18日上午,我市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出席并讲话。
  《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共七章70条,包括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求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抓住重点,落实好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实施应急预案,搞好必要的应急预演,强化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加强基层应对能力,正确应对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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