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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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817
颗粒名称: 2008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分类号: F840.613
摘要: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表示,今年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动员和发动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全省650万城镇居民“病有所医”,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关键词: 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内容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表示,今年将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动员和发动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全省650万城镇居民“病有所医”,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据介绍,2006年,江西开始在抚州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2007年6月,全省99个县(市、区)全面启动。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39万人,覆盖面达53%。
  《江西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江西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分别是: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其中40%的参保费用由财政补助,低保对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参保费用全部由财政支付。
  按照意见,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由统筹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成年人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2万元,未成年人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3万元;因疾病死亡的参保未成年人,原则上由医保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万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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