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一单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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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646
颗粒名称: 上高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一单清
分类号: F293.34
摘要: 为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源头治腐工作力度,上高县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收费为依托,国土、城管等部门的收费项目实行“一单清”,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责任追究”的程序运作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 上高县

内容

为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源头治腐工作力度,上高县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收费为依托,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建设、国土、城管等部门的收费项目实行“一单清”,按照“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责任追究”的程序运作,实行“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即企业在相关部门缴交税费后,由相关部门窗口负责人及中心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并移交下一个部门处理,最后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监督。此举有效防止了相关部门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腐败问题的产生。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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