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11类考生高考可享受加分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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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606
颗粒名称: 江西省11类考生高考可享受加分录取政策
分类号: G632.474
摘要: 江西省出台《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11种情形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等学校审核录取。此外,《规定》还公布了5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关键词: 高考 录取政策

内容

江西省出台《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指出,有下列11种情形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等学校审核录取。此外,《规定》还公布了5类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1类考生高考可享受加分录取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以下简称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
  一、二、三等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 (2)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20分: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可加10分: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5)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可加10分;应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以上称号,经省高招办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可加10分。
  (6)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1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8)烈士子女可加20分。
  (9)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10)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1)根据省人事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意见>的通知》(赣人发 〔2003〕6号)文件规定,为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加快实施科教兴赣步伐,建立引进留学人才的“绿色通道”,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高校的,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投档。
  5类考生优先录取 ⑴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⑵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⑶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⑸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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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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