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出台农村建房“十不准“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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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124
颗粒名称: 袁州区出台农村建房“十不准“规定
分类号: TU982.29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合理、节约用地,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近日,袁州区切合实际制定了“十不准”规定以规范农村建房。
关键词: 农村建房 建房管理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引导村民合理、节约用地,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近日,袁州区切合实际制定了“十不准”规定以规范农村建房。“十不准”包括不准违反规划建房,不准未经批准建房、不准超规定面积建房,不准超越“红线”建房,不准少批多建、批东建西和滥用耕地建房,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或“开天窗”建房,不准强占宅基地建房,不准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建房,不准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建房,不准以建住宅为名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等内容。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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