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无情亦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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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6042
颗粒名称: 法网无情亦有情
分类号: D916.3
摘要: 2007年7月23日下午,丰城市铁路镇红星村青年蒋紫辉在父母的陪同下,顶着烈日,专程来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燃起鞭炮,将一面绣有“法律无情人有情,检察干警胜亲人”的锦旗送到该院公诉科检察官李林的手里。
关键词: 检查制度 检察官 李林

内容

7月23日下午,丰城市铁路镇红星村青年蒋紫辉在父母的陪同下,顶着烈日,专程来到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燃起鞭炮,将一面绣有“法律无情人有情,检察干警胜亲人”的锦旗送到该院公诉科检察官李林的手里。
  话还得从头说起,5月4日上午,在家休假的蒋紫辉到镇上的“极速网吧”上网,落座时不小心将旁边甘某的雨伞绊倒,正玩游戏起劲的甘某见蒋紫辉绊倒自己的雨伞,大发脾气,并打了蒋紫辉一巴掌。
  蒋紫辉挨打后,非常气愤,随即在网吧里找来一根铁棍,冲到甘某身边,朝甘某腰部打去,致使甘某腹部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甘某伤势为重伤二级。当日下午,躲藏到邻村姑妈家的蒋紫辉被公安机关抓获。几天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将蒋紫辉就准逮捕。不久,案件又被移送到该院公诉部门。
  检察官李林接手此案后,了解到蒋紫辉系江西渝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且其再哭求宽大处理,让他继续上学,圆大学梦。蒋紫辉的处境让这位年轻的检察官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挽救蒋紫辉,李林冒着酷暑,到江西渝洲职业技术学院调査了解其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校方普遍反映较好,于是,李林根据该案发生情节和犯罪特殊情况,建议对蒋紫辉从轻处罚。
  该院检委会成员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蒋紫辉无前科,犯罪属一时冲动,且悔改态度诚恳,犯罪时又未满18周岁,系在校大学生。且其监护人又向受害人甘某赔偿了全部医疗费用,于是参照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的有关规定,对蒋紫辉作出了不起诉决定。7月22日,蒋紫辉被获准释放回家。
  为了感谢检察官对自己的关怀,第二天 ー大早,蒋紫辉就赶到镇上订做了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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