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提出五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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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5743
颗粒名称: 教育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提出五个“严禁”
分类号: G522.3
摘要: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提出五个,,严禁,,通知要求,农村中小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键词: 农村 义务教育 收费

内容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提出五个,,严禁,,通知要求,农村中小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的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必须据实结算,结余的费用要及时退还学生。严禁向不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只能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成本收取,学校举办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严禁通过举办各类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方式变相收费。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各项资金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对预算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进行专门指导和督办;确保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他们不因生活费问题辍学;对于财力确实困难的县市,省级要加大支持力度。享受补助生活费的学生名单,要及时进行公示;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合理收入,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通知强调,要积极做好“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避免出现因债务纠纷造成“封校门”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现象发生。
  禁止建设豪华型学校,同时严禁挪用新机制资金偿还债务。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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