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征地补偿款、喑地勾结同获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5473
颗粒名称: 贪污征地补偿款、喑地勾结同获刑
分类号: D914.392
摘要: 居委会主任伙同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交通局公路所副所长,采用虚报手段,骗领征地补偿款。今年7月2日,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肖安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卢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关键词: 贪污征地补偿款 贪污罪

内容

居委会主任伙同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交通局公路所副所长,采用虚报手段,骗领征地补偿款。今年7月2日,铜鼓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肖安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卢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2年初,“铜一修”线的拓宽改造,需向本县大锻镇居委会征用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大锻镇居委会主任肖安国多次对负责征地补偿工作的铜鼓县交通局公路所副所长卢凡提出要关照,并许诺事成后将给好处费。同年4月2日,卢凡代表该线路建设指挥部与大锻镇居委会签订《征拨土地协议书》时,二人按照事先约定,将征地补偿款虚报22827.6元。后肖安国分得10827.6元,卢凡分得10000元,并给居委会另两人发了“补助”各1000元。案发后,肖、卢二人积极退赃。一审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在“铜一修”线征地过程中,利用卢凡职务之便,共谋骗取征地补偿款22827.6元,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赃并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童言
责任者
肖安国
相关人物
卢凡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铜鼓县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铜鼓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