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履职不当酿成损失应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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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4975
颗粒名称: 雇员履职不当酿成损失应赔
分类号: D669.3
摘要: 一司机擅自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日前,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卢建军赔偿刘生顺17198.22元。2006年4月16日,刘生顺派司机卢建军将一车冰制品运往湖南省郴州市。
关键词: 卢建军 机动车 事故

内容

一司机擅自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日前,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卢建军赔偿刘生顺17198.22元。2006年4月16日,刘生顺派司机卢建军将一车冰制品运往湖南省郴州市。当车行至萍乡市时,卢建军将车交给同车的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吴致强驾驶。由于吴致强采取措施不当,货车侧翻在高速公路上,致公路路面护栏及车辆受到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损失28663.70元。法院认为,卢建军系刘生顺雇用的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卢建军不按约履行安全注意的义务,将货车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导致发生货车被撞事故,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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