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吵致人重伤小不忍招来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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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4723
颗粒名称: 因争吵致人重伤小不忍招来大事
分类号: D914.34
摘要: 因在电话中被骂,竟操木棍打破昔日合伙人的脾脏。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键词: 故意伤害罪 民事纠纷

内容

因在电话中被骂,竟操木棍打破昔日合伙人的脾脏。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余某与李某原系一个公司的合伙人,两人都在公司持有股份。由于工作关系,双方产生矛盾,时而会有争吵。2006年10月2日,双方在电话中再次发生口角,由于口不择言,双方在电话中骂得很难听。被告余某气急败坏,赶回公司继续争吵,并持木棍朝李某的头部和腰部各打了一下,造成李某的脾脏破裂,左外耳部裂伤,经鉴,定为重伤甲级。万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余某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甲级,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本案系民事纠纷且案发后被告积极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又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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