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很大,例子却很小。
之一:1978年,季羡林第三次访问印度期间,结识文学家黛维夫人,获其赠英文著作《家庭中的泰戈尔》,季羡林答应把它翻译成中文。回国后,他就忙开了。刚刚译出第一章,偶然遇到顾子欣先生,得悉他也收到了黛维夫人的赠书,正在考虑译。行将“撞车”,怎么办?按说,同一著作有几种译本,这在各国都是常事。何况季羡林动手在前,完全可以照译不误,但季羡林不这么想。他认为,子欣的专业是英文,又是颇有造诣的诗人,此书由他来译,质量将臻一流。因此,季羡林和顾子欣商量,自己就此刹车,剩下的三章,由他来完成,出版时共同署名,算是合译。顾子欣欣然答应。由于顾子欣实在太忙,总也抽不出时间着手。一晃三年过去了,时值黛维夫人访华,她见了季羡林,便问:“我的书译得怎样了?”季羡林据实以告。老太太很不高兴,说:“难道非等我死了之后,你们才出版吗?”老太太的心情,谁都能理解。季羡林把话捎给顾子欣,奈何顾子欣越来越忙,动工无日。季羡林于是征得顾子欣的同意,忙中觅闲,花了八个月工夫,译完其余的三章。
之二:1999年,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二十世纪中国著名作家散文经典丛书》一套,收入一百位作家的作品,每人一集。季先生列名主编。这本来是件好事,出版者和执行者却办得不地道,错误在于:很多作者或遗属不知情,构成侵权。于是,引起二十多位作家诉诸法律。此时此刻,作为主编,人们自然想知道季先生怎么表态。季先生委托律师发表《声明》。他说:“一些作家对吉林摄影出版社的侵权行为诉诸法律,既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就这一典型案件,提请以法律武器对著作权领域日益猖獗的违法活动予以有力打击。我对此完全支持。这一立场不因丛书标明由我主编而有所改变。”接着,季先生就“主编”一事,作了说明。简而言之,“名”只是被别人拿去“挂”的,至于操作过程、幕后事宜,一概不知。既然如此,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可以不负责任了呢?不,末了,季先生郑重强调:
1.“因我挂名主编,使出版社遂行其对读者的广告作用和对作者的蒙蔽作用,我愿承担我应承担的责任。”
2.“任何人以我担任主编为名,甚至借口对我的‘保护’,以开脱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则是不对的,完全不符合法治精神,也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之三:1997年,为庆祝香港回归,北京海淀区六郎庄环卫工人小魏,联络几位乡间书画之友,搞了一个家庭书画展。开张前,他们拟请一位画家写个条幅,以壮声色。对方觉得他们层次太低,不予首肯。小魏一气之下,到北大找了季先生。季先生听说是环卫工人求题,慨然应允,没过几天,就为他们写了“六郎庄农民书画展”的横幅。事后,季先生又应小魏之请,为他们的活动室题了“文化乡村”四字。因是之故,小魏和季老成了忘年交。这故事是听来的。笔者亲历的,则有:2000年元旦,北师大一年级学生小唐想采访季老。我把电话打过去,季老听明缘由,随即拨冗安排,会见中也十分配合,问什么答什么,恍若爷爷对待小孙女。又,广东一位退休老师,为自己的新居求季老一幅字,他怕事情难办,特意声明给予厚酬。结果,季老是事情照办,酬劳之类,却是啥也不要。也有办不下来的:广东一位财大气粗的老总,想让季老为他的公司题名。我把事说了,季老仿佛没听见,再说一遍,仍然没听见。我知道老爷子耳朵不背,他这是不肯写,此议只好作罢。再又,2002年7月,季老因病住301医院。在这之前,他曾答应为别人的文集写一篇序,一直未能完成。有人给季老出主意:“让毓方帮助写篇初稿,您只要改上几句,署个名就行。”季老说:“那怎么行呢?这样骗人的事,打死我也不干!” 之四:这是笔者自己的事。大概是1998年,我在写作一位新去世的学问大家的过程中,碰到一些难题,而季先生恰恰和其相熟,并且听说有些观点还相左——这正好,我希望听到不同的声音。于是,我冒着酷暑跑到季先生的家。那天,某公的一切都是我一人在讲,先生只是静静地听,既不插话,也不表态。惟一的声明,先生说,很多人谈到过同样的话题,他一律是无可奉告,答案应由他们自己去找。僵局,谈话陷入尴尬。我不死心, 絮絮不休,总想从先生口中套出点什么。据我了解,先生是性情中人,平常很少掩饰自己的七情六欲,尤其当问题涉及学术上的是非正误。最终先生什么口风也没有露。沉默,当然本身就是表态,一种无须多说、不言自明的表态,但它极有分寸,起码不伤人,也不失长者的身份。我终于体悟:违心的话,先生不愿讲;在逝者的背后插上一刀,更为不屑。于是,先生便用一己清凉的沉默,熨贴灼热浮躁的红尘。
之五:仍是笔者自己的事。2001年,我应邀为一位“大有背景”的人士立传。一天与季老会面,顺便说了这件事。我知道季老也熟悉此公,想听听他的意见。季老先是沉默,然后白了我一眼,直截了当地说:“这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值得你写。写好了,你要挨别人的骂,写不好,白白浪费工夫,两边不讨好。”跟着又说了一句,我没有听清,好像是:“你拍XXX什么马屁!” 最后也是之六:2005年10月,顾绍培、徐风两位先生专程从宜兴进京,奉送刻有“光风霁月”四字的紫砂壶一把,为季老暖寿。“来而不往非礼也,”季老说。老人家恪守古训,给两位客人签名赠书,赠的是《留德十年》。这时,徐风拿出一本关于季老的选集,是预先从书店购得的,请季老题签。季老执笔踌躇。李老师见状,赶忙解释:“这本书,季老一般不签,因为里面说了很多好话,有些是过誉之辞,签了,就意味着对内容的肯定,有点‘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老先生不愿意这么干。”君子之律,儒者之风,难得。人说越老越糊涂,似乎是自然规律,季老不是这样,他是越老越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