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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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4536
颗粒名称: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规定》
分类号: D262.3
摘要: 6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在会上强调,贯彻落实《规定》,市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
关键词: 领导干部 干部工作 党员

内容

6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在会上强调,贯彻落实《规定》,市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颜赣辉出席会议并宣读《规定》,副市长舒建勋、肖一华、龚细水,市政府副巡视员胡芳兰以及市长助理郭小辉、刘德生等出席会议。龚建华说,《规定》的基本精神,就是重申和提出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搞权钱交易,就是强调既要坚决查处权钱交易的案件,又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权为公,廉洁自律。龚建华指出,市政府系统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认识到《规定》既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又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务必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宣传上深入及时,自查自纠上严肃认真;务必要在当好表率上下功夫,市政府系统要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确保《规定》真正落到实处。龚建华强调,贯彻《规定》还必须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完善服务网络专线、舆论监督热线,搞好民主评议行风,不断探索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新路子。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注意“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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