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纪委十一项措施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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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4408
颗粒名称: 宜春市纪委十一项措施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分类号: D292.156
摘要: 6月15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肖伏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各单位学习、部署、宣传、贯彻《规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
关键词: 宜春市纪委 专题会议

内容

6月15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肖伏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行为,特别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及时完善纪律规范,充分体现了中央在廉政制度建设上求真务实的精神。《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落实好《规定》对于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富民强市、全面小康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规定》的十一条措施。一、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要把学习《规定》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近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总支 (支部)要开展一次专题集中学习活动,把《规定》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
  二、做到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份《规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规定》的表率,要原原本本地学,一字一句地扣,务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三、开展一次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作用,集中一段时间,通过板报、墙报以及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准确、及时、有力地宣传好《规定》及各地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做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电台上有声,扩大声势,营造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增强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开展一次自查自纠。6月16日至6月23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照八项严格禁止性规定,严肃认真地自查自纠,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填写好自查自纠表格,逐级上报,做到对照检查不留空白和死角。五、开展一次信访排查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梳理,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有选择地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六、开展一次诫勉谈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那些有举报又不自查自纠的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诫勉谈话。七、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活动。市纪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各单位学习、部署、宣传、贯彻《规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八、开展一次专项举报活动。市纪委设置专项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795一3222646;网上举报信箱:www.yqjtjc.gov.cn(宜春廉政在线)。九、坚决查处一批案件。按照《规定》的要求,严肃查办一批权钱交易的案件,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十、成立宜春市贯彻落实《规定》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肖伏芝担任组长,抽调人员,组成得力的工作班子,抓好《规定》的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十一、落实好“宽严相济”的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6月30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尽可能地教育、挽救一批干部。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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