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4274 |
颗粒名称: | 上富镇推行村干部实绩承诺制 |
分类号: | F325.4 |
摘要: | 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调动村干部为民办事、带民致富的积极性,奉新县上富镇在全镇13个行政村推行“村干部实绩承诺制”,分为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任期承诺即:村干部在每届任期前,向群众承诺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年度承诺即:村干部在每年年初,分别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上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到了年底,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的实绩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综合评议成绩优异的村干部,镇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等。 |
关键词: | 村干部 实绩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