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4176 |
颗粒名称: | 花桥“四员”推进村级廉政建设 |
分类号: | D035.4 |
摘要: | 为了调动“四员”履职的积极性,该乡出台了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细化为村委班子有无违纪违规、有无对党员进行先进性和党风党纪教育、集体资产处置是否合法、村务公开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来信来访是否妥善接待解决等6项。同时,还明确了村级“四员”的有关待遇,规定“四员”在政治上与本村干部同等待遇,纪检委员参加村委会议;因公出工,村里应给予适当补助,标准与村委成员同等;村里对“四员”的办公经费专项列支,优先保证。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大大激发了“四员”的工作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乡未出现一起村干部违纪违规事件,农村基层组织得到了巩固。 |
关键词: | 反腐败 村民代表 廉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