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托投资公司就推出的信托债券答记者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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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3907
颗粒名称: 江西信托投资公司就推出的信托债券答记者问
分类号: G212
摘要: 1.《宜春市城市建设•民生工程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否具有合法性?该资金信托计划是依照《信托法》等相关法规设计并报告国家银行业监督部门核准后由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的,具有完全的合法性。
关键词: 采访 信托债券

内容

1.《宜春市城市建设•民生工程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否具有合法性?
  该资金信托计划是依照《信托法》等相关法规设计并报告国家银行业监督部门核准后由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的,具有完全的合法性。
  2.本信托计划收益如何?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三年,投资者预期年收益率高达5.58%,且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比同档次银行储蓄存款高出约60%的收益。同时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利率,则本信托计划预期年收益率从下一年度起同比例上调,下调保持不变。
  3.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者是否有风险?
  风险极低,本信托产品享有土地抵押、政府承诺、财政兜底、人大批准等风险保障措施。信托贷款以项目国有土地开发经营土地出让收入优先归还信托贷款本息,而且有贷款金额两倍多价值的土地作为抵押,同时还引入了银行托管。
  4.本信托计划投资人的资格有哪些规定?
  信托认购地点有那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均可到全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认购。
  5.本信托计划是否有认购期限?
  认购期限一般在设定计划时确定,本次计划的认购期限是2007年6月2日至7月2日。但本信托计划集合资金达到10000万元即停止认购并提前成立。
  6.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者是否要交利息税?
  目前不需交利息税,从几年来全国已兑付的信托项目来看,还没有交利息税的先例,但如国家政策有变化则按国家政策执行。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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