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锤更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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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3833
颗粒名称: 让法锤更坚实
分类号: D916.2
摘要: 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却难以得到执行。铿锵有力的法锤下发出的判决书,有时竟如同一张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人民群众在呼唤一一一。近年来,一个全新的名词出现在人们的视听范围之内一一法院“执行难”。
关键词: 法院 执法

内容

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了,但由于种种原因,却难以得到执行。铿锵有力的法锤下发出的判决书,有时竟如同一张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人民群众在呼唤一一一
  近年来,一个全新的名词出现在人们的视听范围之内一一法院“执行难”。如何破解“执行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切实维护法律的诚信和尊严?近年来,袁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走出了一条成功的“破冰之旅”,让法锤变得更加坚实。
  在袁州区人民法院,记者看到这么一组数字: 今年1—5月,该院新受理执行案件249件,标的额3112.28万元,执结案件184件,执结率达到
  73.9%, 同比提高了21.95个百分点。
  生硬的数字背后是共和国法官们付出的辛勤汗水。
  创新机制——让执行不再是法院的 “独角戏”
  [个案点击]一件追执了5年的执行案
  2000年2月7日,袁州区西村镇人曾书和几名同乡,在320国道西村路段候车时被一辆挂湖南牌号的客车撞倒,两死三伤,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曾书等四名同乡一纸诉状将肇事车主湖南籍人曾建波告上法庭。袁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肇事车主曾建波赔偿曾书等当事人19.2万元。判决生效后,曾建波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在潜逃到湖南老家后便销声匿迹。2001年4月,曾书等人由于得不到赔偿,遂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局长赵周华是当时承办此案件的主要执行法官之一,从2001年起至2005年期间曾数次前往湖南强制执行,但均因被执行人逃逸在外而未果,历经5年却没有执结。2005年初,赵周华重新调整了执行方案,决定利用现代化网络进行追执。他创新做法,报请公安部门同意后,将车主曾建波列为网上追捕对象。
  不到数月,好消息就从湖南传来:曾建波在接受当地铁警查核时被抓获。2005年10月24日 ,曾书等人终于得到了曾建波一次性付清的执行款
  19.2万元。一件历经5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采访手记]在此案件中,执行法官没有被“执行难”难倒,而是积极谋求对策,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最后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据统计,袁州区人民法院自1995年以来累积有未执行案件512件,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执结了95%以上的积案,现仅余执行积案13件。记者还了解到,诸如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线索举报制度、实施网上追执、建立基层执行联络员、执行联络卡制度、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向银行发布信用危机信息等等,都是该法院为破解“执行难”而实施的一系列新做法和新举措。调动社会资源,改善执法环境,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执行难”将不再难!
   法制教育——让“老赖”主动接受法律的阳光普照 [个案点击]一件“游说”近10年的妥执案袁州区某公司职工张某去世了,张某生前和妻子谢老太太一同居住在单位的公房。张某去世后,谢老太太也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不久,谢老太太与丈夫单位就房屋产权发生争执。1997年法院判决:谢老太太应把房屋归还所有方即其丈夫单位。但判决生效后,谢老太太一直占据该房不肯搬出,丈夫单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被执行人年老体弱,且思想不通,遂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欲通过法制教育来使老太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2005年冬,等了多年没有结果的某公司再次要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并扬言再不执行就自己派人去搬东西。为防止事态激化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执行法官调整了执行思路,并开展了更为广泛的法制宣传“攻势”,请出老太太的儿子以及其他亲朋好友对老太太进行"游说” 。
  2006年4月,老太太终于接受了法院的教育,承认了错误,主动搬出了单位的公房,并于当年顺利与单位办理了产权交接手续。一件长达近10年的房权纠纷案终于以最为妥善的方式执结。
  [采访手记]通过耐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达到让被执行人自觉接受法律制裁的结果,其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一一让社会更加和谐。在长达近10年的“游说”中,执行法官可以说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其中的辛酸苦楚,群众是看在眼里、知在心里的,正如谢老太太自己所说:“要是再让你们为难,我就没有一点人情味了。”记者了解到,今年1一5月,袁州区人民法院执结的184件案件中,通过耐心教育,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有50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27.17%。
  执行和解一一让执行之路走得更为和谐
  [个案点击]一件标的额上千万的“骨头”案数年前,宜春一家玩具公司因管理不善而负债累累,难以为继。何某等债权人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标的额高达158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数十名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在执行期间,法庭三次对该公司整体资产以936万元进行委托评估和拍卖,都因无人参加而流拍。在上级有关部门和法院的指导下,2005年12月,该公司最终以495万元变卖给一行政机关。
  然而,由于变卖价款和执彳亍标的额相差太大,一些债权人深怕自己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再次上访,执行进程十分缓慢。为此,执行法官决定调整执行方式,先后三次召开申请执行人会议,通报执行情况,反复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教育说服工作,同时还让当事人双方见面进行沟通、交流,消除误会。最后,数十名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和解表示支持和理解,同意并接受了法院的执行款分配方案。高达上千万元的案件,就此被和解执行、尘埃落定了。
  [采访手记]执行和解把对抗式执行转为合作式执行,至少有四点好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执结率,致使一些本没有希望的案件顺利执结;缩短执行周期,减少执行成本;避免强制执行,降低执行风险。近年来,袁州区人民法院将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让当事人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并析法明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和解方案,促使双方和解。同时,该法院还因势利导,提倡当事人自行和解,让执行之路走得更为和谐。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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