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城镇残疾居民提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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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3692
颗粒名称: 宜春市城镇残疾居民提供医保
分类号: D669.69
摘要: 记者从宜春市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城镇残疾居民基本医疗,前不久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户居民,均可由财政进行全额医保补助,此举在全省范围内属首创。如非低保残疾居民,则由残联从市本级增收的残疾人保障金中补助60元,财政补助60元,个人缴费30元。
关键词: 残疾居民 医疗保障

内容

本报讯肖聚成邓国龙记者黄强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保障城镇残疾居民基本医疗,前不久市政府出台了《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户居民,均可由财政进行全额医保补助,此举在全省范围内属首创。如非低保残疾居民,则由残联从市本级增收的残疾人保障金中补助60元,财政补助60元,个人缴费30元。并且在参保年度内,残疾居民最高可享受2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这 一措施将惠及全市9万余名城镇残疾居民。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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