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文的重大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3655
颗粒名称: 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文的重大改革
并列题名: 铜鼓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纪实
分类号: F326.2
摘要: 铜鼓的经验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民心、合民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要求,成功势在必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其深刻意义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林改也必将在更深的层次、更广阔的领域发挥威力,进而带来农村大地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农村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历史性的新跨越!
关键词: 林业产权 产权改革

内容

20多年前,“大包干”的星星之火迅速在全国形成燎原之势。从此,亿万农民走上了温饱之路。20多年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一批山区林区县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此拉开了一场涵盖全国69%国土面积的重大改革。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那么,其历史性意义究竟何在?带着这个问题,我们走进了全省林改试点县铜鼓。
  五月的铜鼓,满目苍翠,生机盎然。在排阜镇高陂村村民张应能的家门口,我们立刻被一副对联所吸引。对联上写的是:林改到户千山秀,政策归心万事兴。朴实的张应能一边给我们倒水沏茶,一边给我们诉说着林改的种种好处。对联无声人有情,张应能这副对联,传递给我们的是群众对林改的衷心拥护,也进一步激发了我们探究铜鼓县林改历史性意义的浓厚兴趣。
  向集体林权发力:农村经营制度的重大突破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脉,林地是农民致富的希望。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69%的山区;13亿人口,有56%的人口生活在山区;2100多个行政县(市、区),有71%的山区县。然而,我们面临的现实却是:我国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土地家庭承包改革率先突破,赢得/先机;而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依旧,致使43亿亩林地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解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问题。铜鼓是我国南方重点林业县之一,全县有山林面积196.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7.9%,活立木蓄积量947万立方米,毛竹蓄积量4495万根,人均山林15亩,位居全省前列,但仍然是经济穷县,林农并不富裕。林业生产力的滞后亟需生产关系的变革,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新中国成立以来,铜鼓县在林改上先后经历了分林到户、山林入社、山林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和林业“三定”等改革,对推进林业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思这几个阶段的改革都有明显不足,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触动集体林权制度这个敏感核心,对占林地面积85%的集体山林没有确立经营主体,存在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林农负担过重等问题,丰富的山林资源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林农致富受到制约。
  从2004年8月开始,一场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内容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在铜鼓1500多年方公里的红土地上铺开。全县121.3万亩集体商品林分户经营面达119.6万亩。落实林权宗地77573宗,分户登记率为96.6%,发放林地使用权证3.48万本。2005年5月,铜鼓县的林改在接受全省统一组织的检查验收中,获得第一名。通过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广大林农对林地有了使用权、转让权,对森林、林木有了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一位老农动情地说:“我一生经历了两件喜事,第一次是铁树开了花,土地回了家;这次铁树又开了花,林地也回了家。几十年来,我们山里人终于圆了耕山的梦。”仿佛一夜之间,铜鼓林农的生活和观念都变了样,“存钱不如存树,留钱不如留林”,广大山区农民正在实现由绿起来到富起来的跨越。林改的成功,标志着在整个农村,带图为铜鼓县林改办的同志在山上勘界。
  有计划经济时代烙印的最后一个领域得至突破,实现了山下山上的全覆盖。
  让广大林农作主:农村管理民主的生动实践
  李瑞环同志指出:“群众观点与民主政治建设有密切的血缘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深刻变革。在林改中,铜鼓县始终坚持还权于民,把分山、分林、分股的权力交给农民,让群众民主讨论,自行决定。为了充分调动林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每个村民小组都民主推荐了老、中、青代表3-5人,作为组内林改工作人员,全县共计4500多人,绝大多数林改工作人员没有报酬但工作热情思毫不减。很多参力淋改的群众都说:“党的政策这么好,党和政府我们这么信任,我们没有理由不把这利在当前、功在千秋的好事做好,苦点累点也值!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铜鼓县林改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这其中,有许多可圈可点的新经验,也有民主实践的新“发明” 。
  比如,在林改中,铜鼓县坚持以村民小组为改革主体,实行会议通知签收、参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的“四签制”;临山踏界,实行山主双方到场、组林改小组成员到场、驻乡村工作组成员到场“三到场”。尤其是林改方案的制定,都经过了村民多次讨论,并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票决通过后才具体实施。与此同时,铜鼓县还非常注重将林改政策与《森林法》、《继承法》、《合同法》、《村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把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权力交给群众。
  正因为铜鼓县在林改中始终坚持让广大林农作主,所以才把林改这件大事办好了、好事办实了难事办成了。林改的过程,实质上变成了一次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过程,也成了基层干部群众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过程。
  使方方面面顺畅:农村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林改一顺百事顺,和谐成为主旋律。
  通过林改,县乡干部增进了与广大群众的接触了解,增强了群众感情,提升了履职水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永宁镇钓鱼村党支部书记王吉成大公无私支持林改,主动提出拿出一块7亩的竹山给少山的宋谷良,宋谷良被王吉成的真情感动,最后还是婉言谢绝了王吉成的好意,主动放弃了增补山林的要求。
  过去,由于山林权属不清,一山两证、一证两山、有山无证、有证无山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纠纷不断。林改后,广大林农主动解纠纷,自己唱主角,大大改善和密切了邻里关系。永宁镇兴源村有大小涉林纠纷49起,一直纠缠不清未能解决。政策宣传到位后,全组群众乐做调解人,全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个别纠缠了20多年、法院多次调处未解决的纠纷也得到了圆满解决。据统计,林改期间全县共调处各类涉林纠纷2676余起,其中村组内部协商解决的占到80%,有效理顺了林农之间的关系,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林改前后同期相比,铜鼓县各类森林案件下降了13%。
  强经济发展基础:新农村建设的崭新通道
  铜鼓的林权制度改革,体现了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通过“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全县农民人平减负增收520元。通过放活经营,林农来自林出的年人均收入由林改前的2208元提高到3655元。林地是山区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山定了权,林定了性,农民有了对林木的所有权、对林地的处置权,可以转让,可以抵押,这就为林农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群众可以放开手脚做山的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就有了扎实的基础。在排埠镇永丰村,村民林兆仁15年前建了一栋住房,但一直没有装修。林改后,他家分到了133亩林地,去年竹木收入2万多元。于是,他把毛坯房里里外外装修了一番,还买了两辆摩托车、一部手机。
  对此,林兆仁的解释是:现在有了10()多亩山,等于有了一座绿色银行,花起钱来底气足多了。正所谓:林权改革改出新天地,千家万户建设新农村。
  其实,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的总体要求,在林改中都能找到答案。林改的成功,开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通道,展现给广大山区林区农民的是一幅美好而生动的画卷。
  促林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是一对现实中无法回避的矛盾。过去,一听说要封山育林,老百姓就有意见。现在,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林农护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今年,铜鼓县造林4.2万亩,其中民间投资造林占61%,首次超过国家工程项目造林,真正实现了由过去的“千把斧头砍树”向现在的“万把锄头造林”的转变,形成了国家集体、企业、个人造林多轮驱动的发展新格局。高桥乡花山村林农胡阳生等人雇了50余人,投资4万多元,在短短的一个半月内,就改造完成了105()亩笋竹两用林。
  “三防”体系建设也成了林农的自觉行为。目前铜鼓县已组建林业“三防”协会78个,入会户数12163户,入会山林面积125万亩,组建应急“三防”分队936个,应急人员达2.8万人,真正实现了“山火大家扑、病虫大家治、森林大家管”的良好局面。
  林改不能孤军深入,否则就可能半途而废,或者变形走样。为此,铜鼓县着眼于长远发展,调整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及时推进了一索列配套改革。比如,出台了《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森林资源转让暂行办法》、《森林资产评估办法》、《竹木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为林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针对林改后全县财政减收480()万元的严峻现实,及时调整了县乡财政体制,加大了村级保障力度,并将林业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全部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同时,还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建立了林业投入融资体系等。这些措施,为林改的全面推进及成果巩固打下了坚实基础。
  铜鼓的经验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民心、合民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要求,成功势在必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其深刻意义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林改也必将在更深的层次、更广阔的领域发挥威力,进而带来农村大地翻天覆地的变化,促进农村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历史性的新跨越!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地名

宜春市
相关地名
铜鼓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