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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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3376
颗粒名称: 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
分类号: F307.2
摘要: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福建等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场涵盖我国百分之七十国土的重大改革由此拉开序幕。我国2100多个行政县、区有1500多个在山区,5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490多个在山区。贫困和环保是世界性的课题,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农村贫困人口大大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这是中国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世界也将分享中国的这一发展成果。中央党校调研组在《江西林业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中说,江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农区对农田进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在林区山区对林地山林进行的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领域的扩展和深化。
关键词: 林业 林地 农民

内容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江西、福建等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场涵盖我国百分之七十国土的重大改革由此拉开序幕。4年光阴荏苒,一场山乡巨变。今天的江西大地,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好,农民更富裕。不久前,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在山区林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从“一分田”到“七分山”:一次对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是我国众多内陆省份的写照。改革开放之初,“大包干”的星星之火迅即在中国大地形成燎原之势。从此,中国农民走上了温饱之路。近30年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们却又面临着这样一个现实: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农村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山区。我国2100多个行政县、区有1500多个在山区,500多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490多个在山区。“一分田”的改革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七分山”却仍然是产权虚置、经营与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导致林业产出率低,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不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低下。只有“一分田”的发展,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忽略“七分山”的改革,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从“一分田”到“七分山”的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如果说当年小岗村的改革是一次石破天惊、自下而上的群众创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一次水到渠成、自上而下的政府变革。从“一分田”到“七分山”的改革,是生产资料从耕地向山地的扩展,为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找到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生产要素引向山区、引向林业,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为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提供可靠保证,国家与个人、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生态之间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调整和统筹。从“一分田”到“七分山”的改革,是加快包括林业在内的整个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贫困和环保是世界性的课题,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农村贫困人口大大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这是中国对世界的巨大贡献,世界也将分享中国的这一发展成果。中央党校调研组在《江西林业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中说,江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农区对农田进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在林区山区对林地山林进行的体制改革,是整个农村改革领域的扩展和深化。江西广大干部群众说,由“山底”向“山顶”的延伸,既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完善,又是对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说到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一次受物权法保护的利益调整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江西省进行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使农户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林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由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三定”工作较为粗糙,没有进行实地勘界,有山无证、有证无山,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赣西北山区铜鼓县,农民谢放兰当年从村里分到了84亩林地,可20多年硬是没找着在哪里。他说,反正权属不清,大家都乱砍滥伐,只砍不种,砍一年是一年。“山上着火,干部灭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的现象也不足为奇。2004年,江西省在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确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16字方针,在坚持山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明晰产权,分山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使广大林农对林地有使用权、转让权,对森林、林木有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江西省85%的林地都是集体山林。林改中,江西要求把集体经营的山林根据村民意愿分给农民,每宗林地都由专业人员上山勘界勾图、输入电脑,再确权发证。林权证上附有每宗林地的地图。谢放兰说:“如今每家每户的林地在哪儿,墙上有图表、柜里有档案、家里有证件、电脑有资料,而且50年不变,我们是吃了定心丸了!林改前,农民卖100元木竹得向国家和集体交56元税费,除去抚育成本和砍运工资,就所剩无几了。农民说,林业部门赶着他们种树、管着他们砍树、盯着他们卖树、催着他们交费,他们砍下一根竹子,才得到一双筷子。宁让财政困难一时,不让群众贫穷一世!在明晰产权的同时,江西省委、省政府通过“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一举取消了数十项林业规费。为保证林改后乡村组织的正常运转,省财政每年要向基层转移支付10多亿元。过去,不少林区的林业局是县里的“第二财政局”,如今全都由财政供养。对于经济并不发达的江西省来说,这无疑是一场自我革命。减轻了税费,林农的木竹销售收入迅速提升。武宁县石坪村农民田先明家有58亩林地,去年砍了1万多根竹子,每根卖了13元。他兴奋地说:“现在山上长的毛竹,简直根根都是金条!”江西省还打破长期以来林业部门一家收购、垄断市场的管理办法,放活市场经营、放宽采伐指标限制。现在,林区群众在自家的林地上砍竹子、到市场上卖木材,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为了给农民进行林权交易、科技咨询等提供一个规范的服务平台,江西已有30多个县成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铜鼓县委书记蔡炳生说,这次的林改政策一定几十年不变,既符合林业发展的市场规律和自然规律,又体现了物权法的基本精神。特别是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捆绑”起来,把一个完整物权交给群众,通过配套改革保证林权可抵押、可流转、可继承,实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一次对中国农村意义深远的历史变革在赣南山区崇义县铅厂镇黄雀坳组,农民陈方栋家的大门上贴着这样一副对联:放活经营财似春潮带雨来,明晰产权利如晓日腾云起;横批:党恩浩荡。林改前,黄雀坳的近3000亩毛竹林全部由村里统一经营,村民砍一根毛竹只有1元工钱,年终每人再从衬里分得几十元山价款,就别无余利可得。陈方栋经常代表群众向上级写信,说“山是集体的,树是干部的”。2004年,他家分了240多亩毛竹林,每根毛竹能卖7元钱,第二年就收入了3万多元。陈方栋再也不写“告状信”了,过年时他自撰一副对联,称颂党的林改政策富民利国。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让出万民造林热,分山到户发证到户发起千户创业潮。去年,崇义县林农以林权证从银行抵押贷款1000多万元用于林地改造,今年江西全省将达到20亿元。县委书记彭业明说,林改使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农村的贫困面缩小了。困扰农民多年的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由此得到很大缓解。群众的气顺了,干群关系也融洽了。在铜鼓县排埠镇永丰村,村民林兆仁15年前建了一栋住房,但一直没有装修。林改后,他家分到了133亩林地,去年竹木收入2万多元。于是,他把毛坯房里里外外装修了一番,还买了两辆摩托车、一部手机……有人说他“支大于收”了,林兆仁说:“我家以前也小有积蓄,但就是不敢花钱。现在山上有了100多亩林地,这就是我家的绿色银行啊!”昔日空叹山林好,而今植树如造银。去冬今春,江西省人工造林333万多亩,为近10年之最,其中个体、企业投资造林占82%,创历史新高,据林业部门以每亩造林成本500元计算,吸纳社会资金就达100多亿元。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山上转移态势明显。2004年,江西全省从事林业生产的人员为95万人,去年增至136万人,其中外出打工返乡务林的比2004年4万多人增加了两倍。过去,林区苗木5分钱1株没人要,现在5角钱一株都脱销,一些苗圃基地的苗木已经预订到了明年,很多农民苦于“造林无苗”。江西省统计局的调查显示,林改前,全省农民人均年林业纯收入只有278元,去年达490元。随着林改效益的逐步显现,农民收入还将逐年加速增长。经济学者指出,占全国总人口56%的山区农民收入大增,将大大拉动国内需求,对改变我国目前出口型、投资型的经济增长格局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目前,江西省八成以上的村都成立了“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山林三防”协会。市、县、乡每级一次性补贴1000元经费,其余部分由林农自发补足。林区的青壮劳力都成了“三防”协会成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灭火工具从服装、砍刀到拖把,一应俱全。今年清明节期间,修水县港口镇村民自发订了一条村规:凡到山上扫墓的一律不准放鞭炮,而且必须带上水桶,把烧的纸钱浇灭了才能下山,否则予以罚款。修水县县长李晨峰说,过去我们年年讲、月月讲“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可是收效甚微;一听说要封山育林,老百姓意见就很大。如今,农民把分得的山林不仅看成是集体的,而且看成是自己的;不仅看成是眼前的财富,而且看成是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江西省林业厅长刘礼祖说,江西林改坚持还权于民,把分山、分林、分股的权力交给农民,让群众民主讨论,自行决定。他们不但自调纠纷,还化解了很多过去连司法部门都难以解决的积怨。江西省原有山林权属纠纷6万多起、争议面积400多万亩,通过林改已经调处了5万多起、面积近300万亩;森林火灾、受灾面积、森林案件都大幅度下降,林区社会面貌一新。山,还是那座山;人,还是那些人。如今,因为山定了权、树定了根、人定了心,那山、那人所迸发出的活力却是如此的惊人。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广袤的中国农村必将迎来新的历史性巨变,中国经济和社会也将实现一次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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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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