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3284 |
颗粒名称: | 情系司法 |
分类号: | D916.17 |
摘要: | 李新光是宜丰县新昌镇司法所所长,他自1992年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在这个岗位上已默默奉献了15个春秋。在这15年里,无论是做一般的办事员还是后来担任司法所所长,他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根基层,脚踏实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业绩,先后受市、县表彰20多次,2003年被宜春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2005年获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其所在的司法所也连续多年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
关键词: | 司法工作 李新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