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特色消费品博览会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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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672
颗粒名称: 宜春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特色消费品博览会开幕
分类号: D912.294
摘要: 3月15日上午,宜春中心城区鼓楼天文广场彩旗飞舞,鼓乐喧天,一派热闹、喜庆的景象。由市政府主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承办的“消费和谐”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特色消费品博览会在这里拉开序幕。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宣布活动开幕。市政协主席周亚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秋保等出席开幕式。数十家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企业等还在鼓楼广场摆摊设点,集中接受市民咨询、投诉,并向市民宣传维权常识,现场指导市民如何识别假货。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纪念活动 博览会

内容

3月15日上午,宜春中心城区鼓楼天文广场彩旗飞舞,鼓乐喧天,一派热闹、喜庆的景象。由市政府主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承办的“消费和谐”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特色消费品博览会在这里拉开序幕。
  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宣布活动开幕。市政协主席周亚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秋保等出席开幕式。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建国宣布我市荣获全国、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和工商企业诚信承诺先进单位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名单。副市长王庆在开幕式上讲话。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和谐”,目的就是要全社会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开幕式上,市领导为获得全国、全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示范街和工商企业诚信承诺先进单位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荣誉的单位授牌;数十名“3・15”青年志愿者庄严宣誓:倡导和谐理念,营造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还举办了专场文艺演出活动。数十家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企业等还在鼓楼广场摆摊设点,集中接受市民咨询、投诉,并向市民宣传维权常识,现场指导市民如何识别假货。当天,各县 (市)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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