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有无继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476
颗粒名称: 私生子有无继承权
分类号: D913.5
摘要: 从1994年2月1日以后,凡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国家一概不承认这种婚姻的法律效力。人们应该把登记看成是对婚姻的保护,毕竟结婚之后,它要产生很多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说婚姻再发生什么变故的话,这些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总得有个途径解决。国家的法律如果不给你提供保护的话,你可能就做不到这一点。本案中,如果张晶莹和刘敏红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在刘敏红死之后,张晶莹不仅能分得一半财产,还可以和刘月儿、刘小丽共同继承另一半遗产。
关键词: 私生子 继承权

内容

未婚的张晶莹认识了已经离异的刘敏红,两人很快便同居,一年后女儿月儿诞生了。三口之家其乐融融。可仅过了四年,刘敏红突发疾病去世了。就在刘敏红去世后的第二天,刘敏红和前妻的女儿刘小丽登门造访,她是来和刘月儿母女商量如何分配父亲刘敏红的房产的。刘小丽的意思是将这所房子归她自己,其余的电器家具都给刘月儿母女。刘小丽来要的房子就是刘月儿母女俩住的一居室。这是刘敏红和前妻离婚时分得的,这也是刘敏红唯一的一处房产。刘敏红去世后,刘小丽认为她才是这处房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因为她父亲刘敏红还没有和张晶莹登记结婚。原来,张晶莹的父母嫌刘敏红太爱喝酒,因此不同意女儿的这桩婚事。倔强的张晶莹不顾家人的反对,义无反顾地和刘敏红走到了一起,过起了同居生活。所以直到刘敏红去世,两人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月儿一天天长大了,可是刘敏红和张晶莹还是没有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他们觉得登不登记都是一样过日子。可谁也没想到刘敏红会因酗酒过度突发心脏病猝死。刘敏红的突然病逝让张晶莹和女儿的生活没有了依靠。她更没想到的是刘小丽居然在父亲去世的第二天就来要房子,张晶莹愤怒地拒绝了。可隔了几天,张晶莹下班回到家,用自家钥匙怎么也打不开房门,她这才明白门锁被人换掉了。原来,刘小丽用父亲的钥匙打开房门,让自己的姥姥搬进去住了。万般无奈,张晶莹只好带着女儿离开这里回到了娘家。张晶莹带着女儿回到娘家后,就和娘家人一起挤在一个晚上住人白天理发的小屋里。无论冬夏,她和女儿月儿就睡在一个沙发上面。每天晚上,张晶莹和女儿都要等这个小小的理发店打烊后才可以睡觉,有时候一等就是夜里十一二点钟,这种没有家的生活让张晶莹感到无助。张晶莹很后悔,是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害了自己和孩子。但是无论怎样,孩子是无辜的。于是张晶莹决定为女儿讨回公道。张晶莹从法律书上看到,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受到保护。于是,她找到了刘小丽,没想到刘小丽说无法确定这孩子是不是自己父亲亲生的。刘小丽的话语深深刺痛了张晶莹,愤怒的她代女儿刘月儿把同父异母的姐姐刘小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刘月儿的合法继承权。
  争议:刘小丽认为:刘月儿根本就不是刘敏红的孩子。所以不同意刘月儿继承父亲的房产。因为刘敏红已经去世,无法再做亲子鉴定。张晶莹出示了刘敏红在女儿月儿出生时的剖腹产手术的签名,还有刘敏红写给月儿所在幼儿园的保证书。裁决:法院认为通过一系列的间接证据,可以认定刘月儿是刘敏红和张晶莹的非婚生子女的身份。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婚生子女刘小丽合法继承刘敏红的房产,另外,婚生子女刘小丽向非婚生子女刘月儿支付房屋补偿款3万元。律师解答:从1994年2月1日以后,凡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国家一概不承认这种婚姻的法律效力。人们应该把登记看成是对婚姻的保护,毕竟结婚之后,它要产生很多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说婚姻再发生什么变故的话,这些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总得有个途径解决。国家的法律如果不给你提供保护的话,你可能就做不到这一点。本案中,如果张晶莹和刘敏红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在刘敏红死之后,张晶莹不仅能分得一半财产,还可以和刘月儿、刘小丽共同继承另一半遗产。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