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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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407
颗粒名称: 公告

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和谐宜春、小康宜春建设,积极推进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关于积极推进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这项工作将立即开展,现公告如下:一、申购条件(资格):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及同住的直系亲属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但符合安置条件的驻地部队人员不限;2.必须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政府已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线(8238元);4.未参加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等属于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福利房。二、申购程序:1.申请人持户口、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证明,无单位或下岗职工由社区证明)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批)表》,由社区进行评议初审,初审同意后,社区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证明。社区经12天初审后(含申请时间),在申请人居住所在地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社区将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和《申请(审批)表》,报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2.街道办事处经过2天复核并同意后,由街办负责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证明,公示7天,无异议的,各街办报由袁州区政府统一汇总后报市经房办进行4天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15天,无异议的,报政府审批。3.政府审批后,符合申购条件的,均有资格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所购房号。摇号期间(摇号时间另行公告),电视台现场直播,公证员全程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现场公布中签号码并颁发购买通知单。4.买受人中签后,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到指定地点与政府房管部门、开发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地点、规模、套型面积及价格:位于宜阳南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处(现代城住宅小区斜对面),一期建设规模:用地80亩左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共1000套。套型面积70、80、90平方米,以80平方米左右套型为主。最高限价960元/平方米,平均价格890元/平方米。四、申购时间:中心城区凡符合条件的家庭请于 200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期间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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