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务“零接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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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390
颗粒名称: 村级公务“零接待”
分类号: C916.1
摘要: 近日,高安市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村级接待活动的暂行规定》,村级公务实行“零接待”。《规定》要求村委会不得用公款接待党政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行政村用餐的,就餐标准控制在每人每餐1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下村工作人员个人承担,不得增加行政村任何负担。对违反村级接待规定的,按“谁批准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原则处理。
关键词: 工作人员 接待 公务

内容

近日,高安市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村级接待活动的暂行规定》,村级公务实行“零接待”。《规定》要求村委会不得用公款接待党政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行政村用餐的,就餐标准控制在每人每餐1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下村工作人员个人承担,不得增加行政村任何负担。对违反村级接待规定的,按“谁批准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原则处理。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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