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期200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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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371
颗粒名称: 宜春学期2007年招生简章

内容

根据中央党校决定,并报省委同意,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江西分院2007年继续招收本科班学员,中共江西省委党校2007年春季、秋季继续招收函授大专班学员。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江西分院宜春学区自1987年开办以来,共培养本、专科学员2万余人;其中省级干部两名、地厅级干部20余名、县处级干部500余人,党校的函授学员已成为我市社会、经济、政治等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招生对象:招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以及其他单位具有大专文凭或高中毕业的党员干部、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二、专业与学制:本科开设:公共管理、法律、经济管理3个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半;专科开设:经济管理、法律、公共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和社区经济管理5个专业,学制均为弹性学年制(修满72学分约一年半即准予毕业)。三、报名手续和时间:报考者可分别到市委党校函办,各县、市委党校辅导站报名(具有专科毕业证书者可免试读本科,具有中专毕业证书者可免试读大专),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07年7月底止。四、毕业文凭和待遇: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精神:凡我院本科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央党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根据1996年2月16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委党校五家联合发文和省委2000年26号文件规定:凡我校大专班学员,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由省委党校颁发大专毕业证书。取得党校函授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历,可作为提职、提级、评定职称的依据,享受国民教育成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教育部办公厅〔2004〕15号文件明确规定:“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有关具体事宜,报名时可索取《招生简章》,详见《江西日报》2007年元月18日第2版。报名地址:宜春市宜阳南路98号(市委党校办公楼1楼西函办)联系电话:0795-3223598\0795-3222726—8878联系人:肖老师何老师谢老师。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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