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宜春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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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2092
颗粒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快宜春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决定
分类号: F127.9
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宜春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体制创新、产业集聚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作出如下决定。为发挥袁州省级医药特色工业园的品牌效应,将其纳入宜春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统计,但投资主体、服务主本、税收征收渠道均维持不变。
关键词: 经济开发 经济建设 体制创新

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宜春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促进我市对外开放、经济发展、体制创新、产业集聚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二届人代会提出的“决战工业园,做大市本级”重要精神,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在更高层次上开放,在更高标准上开发,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宜春发展环境最优、增长速度最快、产业集聚度最高、核心竞争力最强的经济区域。
  二、发展目标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以产业集聚化、资源集约化、效益最优化为主攻方向,培育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关联产业和服务业,把开发区打造成为以工为主、工商贸协调发展的工业新城、城市新区,成为市本级经济的增长极和全市园区经济的龙头。至2011年,开发区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5亿元。
  三、工作举措 (一)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重新确定规划和管辖范围。按照“规划区大于管辖区”的原则,将袁州区三阳镇、袁州医药园纳入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调整后的规划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将袁州区三阳镇石岭布村成建制划归开发区管辖,将南区一机厂、长青厂划入开发区管辖,调整后的管辖面积约84平方公里。
  2.明确职责权限。开发区依法行使有关审批权,需市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的,由开发区审核把关,市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各派驻和分支机构代表并行使委派部门的审批权限;授权开发区享有县市区级同等组织人事管理权。为发挥袁州省级医药特色工业园的品牌效应,将其纳入宜春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统计,但投资主体、服务主本、税收征收渠道均维持不变。
  3.激活用人机制。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以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在科学设岗基础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制、合同聘用制和末位淘汰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全新用人机制。
  4.改革分配制度。开发区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从有利于稳定、用好现有人才,从有利于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出发,搞活内部分配,实行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在与经济效益直接关联的岗位,实行收入待遇与绩效挂钩的办法,能高能低。开发区可提取当年财政收入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在招商引资、服务企业、项目建设、争取资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开发区在市外招聘的特殊人才,其待遇可由开发区自主确定。
  5.加强农村事务管理。辖区范围内涉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兵役、教育、卫生等工作的管理主体不变,由街道直接对应袁州区管理,其他党建、行政、经济和社会事业管理服务职能由开发区负责管理。涉及需由袁州区办理的,袁州区应积极办理。
  (二)完善财税和投融资体制,增强开发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1.建立一级财税体制。开发区建立独立财政体制。2011年以前区本级实现的财税收入开发区全留,用于其运转和发展;
  2011年以后的市与开发区财税分配体制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在开发区设立税收征管机构,辖区内财税管理(除袁州医药工业园外)全部移交开发区。
  2.加大财政投入。在2011年以前,市财政每年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土地收益和报批规费返还市、区两级部分开发区全留并按规定使用。开发区内实现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市得规费全额留成,专款专用。同时将开发区借财政资金挂账至2011年以后由开发区逐年偿还。3.建立持续投入机制。完善园区担保平台,将宜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划归开发区管理,同时每年由市财政安排适量资金充实担保基金。另外,市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区企业贴息贷款、创名牌、企业上市和招商安商奖励等。
  4.原有关资金渠道不变。代管后,街道、居委会(林场)继续享受国家、省、市有关的原有政策待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社会保障等项目资金的申报,仍按原名称原渠道由袁州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有关方不得截留、挪用。市直相关部门对开发区的项目、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优开发区发展环境
  1.加强对开发区的组织领导。成立宜春经济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负责研究处理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积极支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2.建立考核机制。开发区要对建成区面积、基础设施投入、投资强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规模以上企业数、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安置就业人数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开发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将业绩考核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3.把园区作为特区来服务。
  开发区要组建专门的企业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服务。市直各部门要制定职责明确、办事高效、服务优质的规章制度,建立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开发区进行专职服务的机制,并根据其服务的质量实行奖惩。依法兑现向企业作出的公开承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发展环境建设上要突出“园区优先”,市、区部门到开发区范围内检查须事先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在征得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将检查单位名称、检查依据、事由等在开发区记录备案。未经市政府或开发区许可,市、区有关部门不得到开发区对企业进行收费、罚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从严查处影响园区环境的人和事,形成高效快捷的服务环境。本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已发文件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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