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人钱包不悔改涉嫌敲诈罪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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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1791
颗粒名称: 偷人钱包不悔改涉嫌敲诈罪更深
分类号: D924.35
摘要: 袁州区彬江镇一男子苏某见财起贼心,将一女孩的钱包偷走,事后还装作知情人积极向受害人提供线索,并要受害者拿钱赎回钱包,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苏某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获。
关键词: 敲诈罪 敲诈勒索

内容

袁州区彬江镇一男子苏某见财起贼心,将一女孩的钱包偷走,事后还装作知情人积极向受害人提供线索,并要受害者拿钱赎回钱包,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苏某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获。
  2月6日下午2点多,南昌女孩文某到彬江社区上苏一组苏早生家走亲戚,当时犯罪嫌疑人苏某(男,22岁,彬江镇彬江村上苏一组人)也在苏早生家玩,他见财起贪心,乘苏早生家人不注意时,将文某放在苏家的一个黑色钱包偷走,钱包内有现金140多元,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品。案发后,文立即到派出所报了案,经过详细的现场勘查及调查后,警方断定只有熟人有作案嫌疑,而当时只有苏某在,只是苦无证据。第二天,苏某看到文丢了钱包很着急,便假装知情人,跟文说昨天看到一个熟人拿了一个钱包跟她的很相似,但人已经到宜春去了,如果要找的话可以跟他联系。文便要苏某帮忙找到那个人。到了下午6点多,苏某打电话称他已经找到那个人,现在跟他在一起,但要文某拿200元钱到宜春火车站去赎。文立即把情况反映到了派出所,彬江派出所民警立即调集人员,赶到火车站做好布控,不久,苏某在火车站出现,文某称不能确定钱包是不是她的,要苏某拿出来确定一下。当苏某把钱包拿给文某时,民警立即将苏某抓获。面对法律和事实,苏某对其盗窃钱包及事后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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