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保障和谐新农村建设应妥善处理四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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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1623
颗粒名称: 基层法庭保障和谐新农村建设应妥善处理四种关系
分类号: F320.3
摘要: 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位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民法庭必须妥善处理四种关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 基层 法庭保障 农村建设

内容

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位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民法庭必须妥善处理四种关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一是妥善处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的关系。
  基层法庭在司法过程中要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统一起来,不必教条地拘泥于现代司法理念,要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用现代法理去审视每一起纠纷,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以农民能接受的司法方式将现代司法理念逐步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活动当中,着力提高法庭、法官的亲和力。要以案结事了为价值取向,走下高高在上的法庭,和群众心贴心,以公心定案,以诚心感人,以热心助人,以耐心沟通,将当地风俗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天理、讲人情世故,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人一个人地真诚劝解,真正让当事入内心想通,心病去掉。通过一次次现代司法理念与不良习俗的碰撞,通过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现代司法理念的渗透,使农民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和接受现代司法理念。
  二是妥善处理发挥司法职能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关系。
  经调查分析,目前涉农案件呈现司法手段有限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性、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化解纠纷多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庭不仅要"坐堂问案”,履行自身职能,而且要“送法下乡”,拓展综合职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邻里关系等民间纠纷案件,及时定纷止争。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确保生产资金及时到位、不误农时,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拓展法院综合职能,转移重点,重心下移,通过抓好农村法律服务站(点)、坚持巡回法庭建设、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把实用法律送到农民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把法治理念和风细雨地 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中。
  三是妥善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一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提倡公正优先。二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更应倾向实体公正。三要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倾向客观真实。严禁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割裂开来,坚决杜绝将法律真实当作草率下判借口的做法。
  四是妥善处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 的关系。
  一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解释,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査。凡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依法予以支持;对违法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二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对人民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或 困难,由片区法官及时上门协助调解。对 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农案件,先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 行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支持,不得干涉和阻止。三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注意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实 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 性互动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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