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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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1526
颗粒名称: 夫妻财产谁做主
分类号: D913.2
摘要: 唐尚才与丘少芬结婚多年,家里有一出租车妻子白天出车,丈夫晚上出车,收入也很可观。只是夫妻俩因为工作的原因,相处的时间少了,争吵 也就多了起来。2005年5月的一天,因家庭矛盾,夫 妻再次发生纠纷,当晚丘少芬开车离家出走。
关键词: 夫妻财产 财产纠纷

内容

唐尚才与丘少芬结婚多年,家里有一出租车妻子白天出车,丈夫晚上出车,收入也很可观。只是夫妻俩因为工作的原因,相处的时间少了,争吵 也就多了起来。2005年5月的一天,因家庭矛盾,夫 妻再次发生纠纷,当晚丘少芬开车离家出走。
  第二天,丘少芬未与唐尚才协商,以10万元 的价格把车卖给钱景亮,并在当天下午到交通部 门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把车籍转到钱景亮名下。
  随即丘少芬拿着钱就到外地游玩去了。
  唐尚才一直找寻妻子不见,却意外找到了自 己的车。可钱景亮告诉他,这车已经属于自己了。唐尚才无法相信,妻子竟会以如此低价卖了自己 的饭碗。他多次向钱景亮索要车辆,均被拒绝。钱 景亮称自己没有和他交易,而且自己手续合法。
  唐尚才只有等待妻子回家,好查清来龙去脉。一个月后,丘少芬回家了。她坦然承认了她的所 为,并称钱已经被自己花光了。大为恼火的唐尚才
  一纸诉状把妻子和钱景亮告上了法庭。
  争议:唐尚才认为:丘少芬与他人合谋,擅自把家庭以案说法共同财产出租车卖给钱景亮,并办理了车籍转移手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请求法院对汽车 所有权给予确认。
  丘少芬认为:该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处分的权利,买卖过程中不存在合谋、欺骗有关部门的行为,属于合法交易,没有侵害唐尚才的权利,请求法院驳回唐尚才的起诉。
  钱景亮认为:丘少芬要卖车,自己同意买车,事先不知他夫妻二人之间的矛盾,属于自愿合法交易,不存在合谋行为,自己买车无过错,手续合法,此车应当属自己所有。
  裁决:
  法院认为:此车系唐尚才和丘少芬夫妻共有 财产,丘少芬未经唐尚才同意,擅自处分不当;且 在办理买卖手续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故丘少芬与 钱景亮之间的汽车买卖关系无效。在汽车买卖行为中,钱景亮不明真相,与丘少芬没有合谋、串通行为,过错均在丘少芬,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丘少芬承担。唐尚才诉讼确认汽车所有权有理,应予支持。丘少芬反诉汽车买卖有效无理,不予支持。钱景亮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一、丘少芬与钱景亮之间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出租车 归唐尚才和丘少芬共有;三、丘少芬与钱景亮之间 的汽车买卖无效。
  丘少芬返还给钱景亮车款10万元,并赔偿占有此款期间的利息。律师解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处分共有财产,应经共有人同意;共有人 之一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就擅自处分共有的财 产,其行为无效。因此,法院认定丘少芬出卖夫妻共有的汽车无效。
  有人误以为夫妻一方对夫妻共有财产有一半的处理权,此种理解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所谓平等处理权,是就我国广泛存在的女方无权处理夫妻共有财产这种男女不平等现状而言的,强调的是男女平等关系,女方也有权对外处理夫妻共有财产,而不是如上所说。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仍然要贯彻协商一致的原则。一方不与对方协商就处分财产,对方有权主张 其处分无效。
  另外,如果夫妻关系存在,即使夫妻双方有纠纷,纠纷期间的收入仍为夫妻共同所得,为夫妻所共有。但是,由于一方的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对外债 务,此债务则应由行为人来负担。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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