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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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1512
颗粒名称: 我国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
分类号: G22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关键词: 税收政策 广播电视

内容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我国已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让更多农村居民看上有线电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指出,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 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 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 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 业所得税。
  该通知同时强调,上述单位对于其 取得的上述免税收入应当和应税收入分 别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 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该通知的执行时间为2007年 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进一步做好新时 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从1998年正式启动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从1997年的86.02%和87.68%提高到2005年的94.48%和95.81%。但 从总体上看,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还处 于较低水平,还存在起点低、入户率低和 “返盲”问题。
  根据国务院通知,到2010年底,我国将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大力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不断丰 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 立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公共服 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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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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