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拒不执行判决案赖账者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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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0737
颗粒名称: 沈阳拒不执行判决案赖账者被判拘役
分类号: D914.35
摘要: 沈阳市民肖某没有想到,赖账不还会受到刑事制裁。日前,一“拒 不执行判决”案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肖某犯拒不执行判 决、裁定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关键词: 侵占罪 刑事制裁

内容

新华社沈阳12月17日电(记者范春生)沈阳市民肖某没有想到,赖账不还会受到刑事制裁。日前,一“拒不执行判决”案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肖某犯拒不执行判 决、裁定罪,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2002年3月26日,骑车者陈某在沈阳市和平区三经街附近被肖某驾驶轿车撞伤。有关部门认定肖某负全责。去年初,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将肖某告上法 庭。2004年7月,沈阳市和平区法院 作出民事判决:肖某赔偿陈某治疗费 等各项费用共2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胜诉后陈某并没有得到赔偿款。去年10月,法院向肖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肖某仍没有给付陈某赔偿款。不久以后,肖某从保险公司领取了此次肇事的理 赔款10万元。
  于是,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协同公 安部门,对肖某实施抓捕。今年10月,肖某被抓获。11月,检察机关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肖某提起 公诉。庭审时,肖某对自己的犯罪事 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肖某在有能力的情况 下,对法院下发的已生效的判决书拒 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 决、裁定罪。肖某系初次犯罪,被捕后 认罪态度较好,又全部履行了债务,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为此一审对肖某 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 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 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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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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