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0万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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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0698
颗粒名称: 上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0万农民
分类号: F840.613
摘要: 上高县为农民提供医疗补偿费用365.89万元。上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5年12月启动以来,坚持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采取“边宣传、边缴费”的方法,结合不同乡村和对象实际,采取不同措施发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广大农民程序,县内实行“即医即报”,县外实行限纷纷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队伍中来。目前,全县共有4607人次枣得二次补偿,补偿总金额达112.4万元。
关键词: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内容

本报讯陈凤翔王勇报道:上高县作为全省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2006年全县参合农民达20.4万人,参合率达85.04%。截至11月30日,该县为农民提供医疗补偿费用365.89万元。
  上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5年12月启动以来,坚持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采取“边宣传、边缴费”的方法,结合不同乡村和对象实际,采取不同措施发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广大农民程序,县内实行“即医即报”,县外实行限纷纷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队伍中来。时报销,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在大力提高参合率的基础上,该县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做到兑现政策不打折扣、优质服务高效便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针对试点初期出现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农民报销比例普遍偏低的现象,及时增加用药目录,严格控制重复检查,统一增加补偿比例,对医药费用高的病人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生承担违规医药费用责任等制度,有效地抑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简化报销诊可当场核减账户余额,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就地报销;在县外住院者,出院后到所在乡镇农医办办理报销手续。该县还根据统筹基金节余过多的情况,对所有2006年住院可补偿的人员进行二次补偿,提高了农民受益程度。目前,全县共有4607人次枣得二次补偿,补偿总金额达112.4万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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