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00698 |
颗粒名称: | 上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20万农民 |
分类号: | F840.613 |
摘要: | 上高县为农民提供医疗补偿费用365.89万元。上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5年12月启动以来,坚持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采取“边宣传、边缴费”的方法,结合不同乡村和对象实际,采取不同措施发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广大农民程序,县内实行“即医即报”,县外实行限纷纷加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队伍中来。目前,全县共有4607人次枣得二次补偿,补偿总金额达112.4万元。 |
关键词: |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