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讲述用刑法起诉林彪江青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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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0681
颗粒名称: 马克昌讲述用刑法起诉林彪江青的过程
分类号: D914.31
摘要: 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被称为最高规格的审判,18个律师组成辩护组,中国刑法学界泰斗马克昌是其中一个。1980年10月初的一天,时年54岁的马克昌正在武汉大学法律系上课,突然接到校办转来的急电。在国务院二招入住后,谜底才被揭开,原来是参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起诉书的讨论。“这是全国人民期待已久的事,也是轰动世界的大事。”如现行刑法的处刑比行为时的法律处刑轻,应适用现行刑法。一个礼拜的讨论结束,这时,司法部让他参加两案辩护组。“两案” 辩护组的18位律师从全国各地集中到国务院二招。月20日下午3点,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对“两案”10名主犯进行审判,吴法宪是在第二审判庭,
关键词: 刑法起诉 法律审判

内容

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被称为最高规格的审判,18个律师组成辩护组,中国刑法学界泰斗马克昌是其中一个。
  参加“两案”辩护组
  1980年10月初的一天,时年54岁的马克昌正在武汉大学法律系上课,突然接到校办转来的急电。“通知我火速进京,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报到。
  " 干什么?去多久?马克昌一无所知。在国务院二招入住后,谜底才被揭开,原来是参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起诉书的讨论。
  “这是全国人民期待已久的事,也是轰动世界的大事。”32位参加起诉讨论的专家都很认真,大家商讨后去除了起诉书中的几个罪行。
  最后一天的讨论集中在法律适用。《惩治反革命条例》是1951年公布的,而《刑法》是1979年通过的。有人担心,《刑法》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如果适用《刑法》岂不违背了原则?
  马克昌认为,禁止溯及既往不是绝对的,还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如现行刑法的处刑比行为时的法律处刑轻,应适用现行刑法。"那天晚上争了3个小时,最后彭真拍板说,用《刑法》。”
  一个礼拜的讨论结束,这时,司法部让他参加两案辩护组。
  吴法宪分裂国家罪名被辩掉
  10月中旬的北京,天凉了。“两案” 辩护组的18位律师从全国各地集中到国务院二招。
  “我们天天看资料看录像,进行讨论。”本来马克昌被安排为张春桥辩护。后来因张不说话,不表示同意请律师,就另外安排马克昌为吴法宪辩护。
  回忆和吴法宪的第一次见面,“天特别冷,我们6点钟起床,坐了两个小时车来到秦城监狱。” 过了第一道门,是干警生活区。再过第二道门,是干警管理工作区。最后进第三道门,才是监区。“门卫特意交代我们,要保管好岀入证,否则丢了就出不来啦。”
  “吴法宪矮胖矮胖的,精神还不错。
  我们说明来意,问他是否同意由我们辩护。他没有迟疑,签了委托书,字写得很漂亮。" 他的态度很好,对起诉自己的罪行全部承认,还说实际上自己的迫害行为不止这些,他主动增加了6条,要求希望能有立功赎罪的机会,他不想死。“
  11月20日下午3点,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对“两案”10名主犯进行审判,吴法宪是在第二审判庭,800多人旁听,“大概进行了20场法庭调查、六场法庭辩论”。
  马克昌对特别法庭提出辩护意见:没有证据能证明吴法宪参与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活动,也不能证明他“南逃广州、分裂国家、另立中央”,最后这些罪 行被马克昌辩掉了。“吴法宪听了我的 辩护,当庭痛哭流涕。宣判后,他还提出 想见见律师表示感谢。” 在审判中选择用法律保护人权 “文革”中,马克昌无辜遭受批斗,饱受磨难,20年宝贵岁月在远离法律中流逝。这次辩护,让他在情与法的碰撞之间作出选择,用法律保护人权。
  “我本人是’四人帮’的受害者,但我不能感情用事。法律要讲实事求是。”他坚决主张在审判中不能走过场,“要真辩。犯罪嫌疑人有权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自己是名教书匠,怎能不带头 履行法律规定?”
   除了搞学问热情不减,现年80高龄 的马老还在带新弟子。马老还爱赶时髦, 就连“玉米”、“粉丝”,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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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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