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偷拍被判禁止使用相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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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0645
颗粒名称: 新加坡男子偷拍被判禁止使用相机一年
分类号: DF48
摘要: 新加坡一男子因在一少女的裙下偷拍被新加坡法院判处一年内不准使用相机,并从事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该男子利用位置之便,使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摄像头在少女裙子底下对其偷拍,结果被抓获。报道说,去年在新加坡至少有包括教师、工程师和医生在内的8人因为类似行为被判刑。
关键词: 偷拍 隐私权

内容

新加坡一男子因在一少女的裙下偷拍被新加坡法院判处一年内不准使用相机,并从事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12月14日报道,去年11月份,这名20岁的男子乘坐电动扶梯时,在他上面台阶处站着一名17岁少女。该男子利用位置之便,使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摄像头在少女裙子底下对其偷拍,结果被抓获。
  经过审判,该男子被判处从事40小时的社区服务,并在一年内禁止使用包括手机摄像头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相机。
  报道说,去年在新加坡至少有包括教师、工程师和医生在内的8人因为类似行为被判刑。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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