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住房困难企业合资建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0511
颗粒名称: 允许住房困难企业合资建房
分类号: F293.31
摘要: 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允许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山东省规定,集资、合作建房须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进行。
关键词: 住房建设 企业建房 合资建房

内容

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允许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山东省规定,集资、合作建房须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如,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线标准等。山东省规定,对集资、合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交易条件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鼓励将集资、合作建房的土地置换到住宅小区内进行集中建设。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董振国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山东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