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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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虎山志》
唯一号: 141034020230000235
专题名称: 婚姻
文件路径: 1410/01/object/PDF/1410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T00265_00.pdf
专题类型: 习俗
产地: 鹰潭市

专题描述

过去畲民蓝、雷两姓可通婚,同姓之间亦有相互通婚者,但不同汉人通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族人才与汉族通婚。同姓互通婚姻,血亲关系须超出5代。男女婚姻,多半经人介绍,征得本人同意才定。也有受汉人影响,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婚的。 畲族婚礼比较简单。男方送一副手镯,再加一条银围裙链就算厚礼了。女方嫁妆以犁、耙、锄、柴刀为主,家境好的也有以水牛、牛犊作陪嫁品的,反映了畲族人民热爱劳动的本色。原始的迎亲,多为“背婚”。明代邝露《赤雅》记载:畲民“十月,祭多贝大王,男女联袂而舞,谓之‘踏瑶’,相悦则男腾跃跳踊负女而去。”清代以后,多为“走婚”,即结婚之日,新郎前往女家将新娘接至家中。生活较好者便用轿。男方除摆酒请客外,还要唱婚歌(明末清初风行通过唱山歌确定婚姻对象),甚至“长夜对歌”,通宵达旦,在不同时辰对唱不同的歌,直至天明。据说一是防止强人抢新娘,二是因家贫屋小,亲友睡不下,干脆热热闹闹过通宵。 新娘进门后第3天,被接回娘家,新郎同去,叫“转面”,当天返回。1个月后,娘家送来火笼、烘琴、衣服和男女鞋各一双,叫“满月”,以备生孩子用。生育小孩,丈夫必备礼物向岳父母报喜,两壶水酒,几斤麻糍米果,一只活鸡(生男公鸡,生女母鸡)。岳父母家将原送之物全部返送,并配以活鸡1只令女婿带回。 不养童养媳,妇女不缠脚。生男女同样受父母疼爱,同样可入家谱。因畲族妇女承担着繁重艰辛的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所以畲族不歧视妇女。

知识出处

龙虎山志

《龙虎山志》

出版者: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本书介绍龙虎山的旅游和文化资源。内容涵盖了地理、天师道、文化、居民和经济等方面,详细介绍了龙虎山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景区景点、天师道文化、文化与文物、民情风俗、经济活动和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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