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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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10362
颗粒名称: 社会救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285-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鹰潭市认真做好了低保对象的认定和补差工作,城市低保对象1.31万户2.7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4万户3.04万人,月人均补差金额分别提高了14.15%和19.42%,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此外,鹰潭市还积极探索社会化发放模式和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制度并引导低保对象参与公益性劳动。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鹰潭市救助了农村困难群众4.11万人次和城市困难群众3.48万人次,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制度衔接工作,并开展了手术治疗和白内障、唇腭裂手术等项目。此外,五保供养工作也得到落实,农村五保对象共有4883人,农村敬老院更是得到了发展和评定工作的推进。在其他社会救助工作方面,鹰潭市积极发放精减退职人员补助资金,做好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并进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关键词: 鹰潭市 民政 社会救助

内容

城乡低保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31万户2.73万人,月人均补差160.65元,完成任务数103.65%,市、县两级共落实配套资金746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34万户3.04万人,月人均补差65.79元,完成任务数101.2%,县级落实配套资金291万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14.15%、19.42%,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县两级较好地落实了配套资金,均完成了民生工程指标任务。一是积极探索社会化发放模式。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财政的“一卡通”,直接转入农村救助对象账户,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依托“江西省社会救助系统”为平台,切实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别是疑似重复申请对象的界定、清理和核查工作,2009年,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792人,对4120个超出低保标准的人员退出了保障范围,对750个低保对象调整了享受标准。三是规范制度。会同市委农工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的意见》,让城乡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权益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参与公益性劳动。同时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创造困难群体就业机会,给予劳动者一定报酬,帮助其脱贫退保。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截至2009年底,累计救助农村困难群众4.1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39.85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49.31万元。落实配套资金258万元,市县两级均完成民生工程指标任务的100%。救助城市困难群众3.4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86.4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出347.18万元。落实配套资金259万元,市县两级均完成民生工程指标任务。一是积极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衔接工作。确定余江县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做好了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在鹰潭市开展的以心脏病医治为重点的医疗救助工作。全年共有13位困难群众得到免费手术治疗。三是启动了江西光明·微笑工程,为困难群众免费实施白内障和唇腭裂手术。截至12月底,通过筛查,全市患白内障人数1492人,已实施复明手术601人;患唇腭裂97人,已实施手术20人。
  五保供养工作。本市有农村五保对象4883人,农村敬老院45所,截止11月底,在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886人,集中供养率80%;2009年全市预算五保供养金82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738万元,县级配套82万元,完成民生指标任务的100%。一是扎实开展“星级敬老院”评选活动。现已评选出三星级敬老院26所、四星级敬老院9所。通过实行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使本市涌现出一批基本建设上规模、设施功能上档次、服务管理上水平的敬老院。二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本市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860元和每人每年1260元,下拨23.67万元资金为本市敬老院中197名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收入偏低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补贴。
  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足额发放精减退职人员补助资金。到12月底,为全市324名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0.32万元,本市农村和城市精减退职职工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0元和200元。二是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市、县两级分别按照当地人口总数每人0.12元、0.24元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临时救助资金,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救助54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2万元,落实临时救助配套资金37万元,其中市级12万元,县级25万元,民生工程完成率均为100%。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市政府出台了《鹰潭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在全市启动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四是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顺利进行。本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总户数为198户,已完成新(重)建151户,完成“民生工程”任务的100%。剩余47户已动工,年内可全部完工。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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