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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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10336
颗粒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209.2
页数: 2
页码: 282-2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鹰潭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开展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并推进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7件,调解率达93.5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6万余元。同时,建立了181个消费维权投诉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鹰潭市 工商局 消费者协会

内容

【概述】 2009年,鹰潭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锐意进取,积极工作,服从大局,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消费者申诉咨询受理】
  2009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7件,调解752件,调解率93.50%,解答咨询13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6万余元,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供案源7件。投诉案件中按类别分:通信类142起,家用电器机械51起,日用百货类43起,食品类31起,美容、医疗用品类27起,服装类25起,农用生产资料类25起,房屋建筑装饰类21起,邮购类9起,其他13起。按性质分:质量方面180起,价格方面70起,计量方面50起,假冒过期商品28起,虚假、扩大宣传22起,其他37起。
  【积极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 市消协根据省消协的部署,紧紧围绕“3·15”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1月份即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参加座谈,为“3·15”纪念活动献计献策。力求纪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别具一格,从而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并督促经营者提高文明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经商的自觉性。3月15日,市消协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物市价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市盐务局、市烟草局、市房管局、市邮政局、市旅游局等执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市永盛百货广场搭建临时展棚70个,举行“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鹏主持活动启动仪式并致开幕词,副市长杨晓群亲临现场并作了重要讲话并为省消费者协会授予的“诚信承诺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颁奖授牌。
  活动现场,工商局、消协设立了“12315”申诉举报台及投诉咨询台,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及投诉咨询。市质监局等单位进场开展了宣传服务活动,为消费者讲解了安全消费常识。活动还邀请天洁集团创景置业、鹰潭新联通、永盛百货等公用服务企业及单位参与现场咨询。活动全程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1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 2009年,市工商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全市工商系统已建立“12315消费维权投诉站”181个,其中乡镇124个,商场超市14个,批发市场4个,居委会11个,龙虎山景区1个,酒店及其他27个。实现了“12315”的“五进”(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农村),鹰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会两站”建设已初具规模。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会两站”真已成为工商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的平台。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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