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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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9471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926.1
页数: 7
页码: 144-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鹰潭市法治的情况。其中包括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
关键词: 鹰潭市 法治

内容

公安
  【概述】 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对敌斗争形势、稳定安全形势,面对来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种风险。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目标,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打击犯罪、队伍建设的力度。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克服了一系列难题,经受了一系列考验,战胜了一系列挑战,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公安事业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是全市社会政治大局持续平稳的局面更加巩固。国庆60周年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坚持从严从紧的要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了国庆60周年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以鹰潭的平安稳定支持了全省乃至全国的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富有成效,继续坚持了“五位一体”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17条,排查不稳定因素219起,处置群体性苗头事件63起。网上斗争得到加强,建立了互联网舆情联控机制,加强网上舆情监控,提高网上查处能力,发现并删除淫秽色情、危害社会等有害信息4175条。重大警卫、安保任务万无一失,圆满地完成了春节、“五一”、国庆60周年、龙虎山申遗、省运会倒计时1周年庆祝活动以及龙虎山道教文化节开幕等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中央、省领导来鹰参观考察警卫任务,确保了稳定和安全。
  二是社会治安有新进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集中整治”、“金盾09”、“利剑”、“雷霆一号”等专项打击工作,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75起,同比提升9.7%,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同比提升11.4%;抓逃同比提升60%。命案侦破战果突出,现行命案发11起破11起,实现现发命案全破;另破获历年积案4起,命案综合破案率达到136.3%。打黑除恶扎实推进,先后在侦2起涉黑团伙案件,1起已进入起诉阶段,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追逃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追逃“启明行动”,充分发挥“网上追逃”的优势和换发第2代身份证的有利时机,积极采取网上比对,秘密侦控、挂牌督捕、节日追踪等有效手段,共抓获网上逃犯334名,其中外省命案逃犯11名。禁毒工作有声有色,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2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1人,抓获涉毒人员98人,缴获各类毒品1.53千克,破案同比提升70%。治安防控更加有力,全面建立并启动了市区主城区摩托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交警控点,特警控线,派出所民警、巡防员加强小街小巷、社区巡逻的街面巡逻防控体系,提高了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机动力。扎实推进了“天网工程”建设,完成了布点、论证等前期工作。安全监管更加规范,积极推广月湖区暂住人口管理站的作法,切实加强了实有人口管理;加强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旅店业信息系统成功抓获163名网上逃犯;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和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强化了内部单位安全;加强了交通、消防、外事管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03起,死亡36人,受伤92人,直接财产损失51.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11.21%、28%、19.3%和上升162.19%,连续2年没有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火灾124起,直接经济损失88.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和14.8%,连续21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重特大边境涉外事件。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四大一新”发展大局,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以赴支持市重点工程建设,围绕69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全面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全力以赴推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中心城区人口增长计划的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中心城区人口增长计划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出谋划策,广泛开展宣传,加强管理和服务,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2009年完成中心城区新增人口3.20万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开展“2009行动”,不断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适时分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共破各类经济案件62起,刑拘54人,逮捕31人,起诉37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传销行动,共端掉非法传销窝点61人,抓获组织非法传销违法犯罪人员150人,遣送解救3423人。
  四是以“三项建设”为基础,公安事业有新发展。全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以“金盾工程”二期为契机,通过开展“用、补、建、训”等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科技建警”进程。深入开展了学习推进周俊军工作法活动,开展了信息采集录入大会战,已采集各类信息72.2万余条,人均信息采集达到2455.7条;积极开展移动警务通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厅的表扬和肯定。全力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觉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大力倡导阳光警务、人性化执法,相继制定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以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为重点,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为依托,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执法质量考核体系,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干警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活动中共投入警力1.44万人次,走访困难群众、家庭5152户,看望慰问苦难“留守儿童”525人,走访困难民警及家属178户,走访涉案人员家庭313户,处理涉法涉诉诉求755起,深入36个社区、349个企业、45个村庄,回访上访187人,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1894起,征求意见、建议540条,解决实际问题383件,为群众做好事997件,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8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21项,采集社会管理信息1600余条,组织开展警民联欢晚会3场次,印制发送“爱民实践活动”挂历1.80万份,召开警民恳谈会、议事会12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35.4万元,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058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35起。“千警进万家”大走访活动已成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推动警民和谐关系的常态化建设的内容。同时,相继出台30条便民利民措施。对群众上访、信件访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案到人,带案下访,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断增进警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支持。
  五是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有新提高。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撰写心得、基层调研、召开座谈、撰写局党委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等方式,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开展整肃警风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公安队伍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队伍管理几规范。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全局上下迅速营造了讲群众观、树群众观的浓厚氛围,推动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开展了“无违纪所队”创建以及“十佳亲民警察”、“十件助民好事”评选等活动,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积极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开展,队伍执法水平、群众工作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各项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技能比武活动中,荣获全省团体第3名。努力营造浓厚的公安宣传氛围,不断加大典型选树力度,打拐英雄施华山被评选为“全国十大道德模范”。加大警务督察力度。紧紧围绕全市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156次,及时发现并当场处理各类问题135件,提出督察建议72条,共受理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案件38起,查结36起,查结率为95%。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生活上、政治上关心爱护民警,逐步提高了民警的政治待遇,落实了民警休假、体检、优抚制度。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已建设完工,改善了办公条件。
  【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 继续坚持了“五位一体”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17条,排查不稳定因素219起,处置群体性苗头事件63起。网上斗争得到加强,建立了互联网舆情联控机制,加强网上舆情监控,提高网上查处能力,发现并删除淫秽色情、危害社会等有害信息4175条。
  【加强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对敌斗争取得新的成效,加强“4·01”专案力量,配合做好“4·16”、“9·05”专案落地核查工作,侦破邪教“法轮功”案件5起,缴获非法宣传品300份,抓获顽固分子3人。
  【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集中整治”、“金盾09”、“利剑”、“雷霆一号”等专项打击工作,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875起,同比提升9.7%,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同比提升11.4%;抓逃同比提升60%。命案侦破战果突出,现行命案发11起破11起,实现现发命案全破;另破获历年积案4起,命案综合破案率达到136.3%。打黑除恶扎实推进,先后在侦2起涉黑团伙案件,1起已进入起诉阶段,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追逃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追逃“启明行动”,充分发挥“网上追逃”的优势和换发第2代身份证的有利时机,积极采取网上比对,秘密侦控、挂牌督捕、节日追踪等有效手段,共抓获网上逃犯334名,其中外省命案逃犯11名。
  【着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治安防控更加有力,全面建立并启动了市区主城区摩托化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交警控点,特警控线,派出所民警、巡防员加强小街小巷、社区巡逻的街面巡逻防控体系,提高了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机动力。扎实推进了“天网工程”建设,完成了布点、论证等前期工作。安全监管更加规范,积极推广月湖区暂住人口管理站的做法,切实加强了实有人口管理;加强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旅店业信息系统成功抓获163名网上逃犯;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和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强化了内部单位安全;加强了交通、消防、外事管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03起,死亡36人,受伤92人,直接财产损失51.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11.21%、28%、19.3%和上升162.19%,连续2年没有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火灾124起,直接经济损失88.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和14.8%,连续21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重特大边境涉外事件。
  【圆满完成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重大警卫、安保任务万无一失,圆满地完成了春节、“五一”、国庆60周年、龙虎山申遗、省运会倒计时1周年庆祝活动以及龙虎山道教文化节开幕等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中央、省领导到鹰潭参观考察警卫任务,确保了稳定和安全。
  【坚决打击经济犯罪】 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开展“09行动”,不断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适时分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共破各类经济案件62起,刑拘54人,逮捕31人,起诉37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集中整治非法传销行动,共端掉非法传销窝点61人,抓获组织非法传销违法犯罪人员150人,遣送解救3423人。
  (张世洪)
  【市公安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局长:魏运亭(—2009.5)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其(主持工作,2009.5-8)
  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荣先(2009.8-)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安其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勇玉
  党委副书记(兼消防支队书记):李长开
  党委委员:王建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林 万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赖家辉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周峰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向武
  副调研员:温阿义 吴龙志
  经侦支队支队长、副调研员:曾海军
  刑侦支队支队长:郭远明
  巡警支队支队长:艾胜太
  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向阳
  特警支队支队长:陈选书
  特警支队政委:李斌
  治安支队支队长:徐家作
  检察
  【概述】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为推进鹰潭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3人,起诉892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准、狠”地打击黑恶犯罪,起诉涉黑、涉恶刑事被告人24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31人,起诉361人;积极参加禁毒专项斗争,铲除毒品危害,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26件33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件44人,起诉27件50人;认真办理侵犯企业财产犯罪案件,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批准逮捕此类案件30件57人,起诉43件77人;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4件,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效果明显增强。全年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2件34人,人数同比上升13.3%;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5件27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3人,占立案总数的67.6%,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领导干部2人,同比增加1人。侦查终结28人,同比下降36.4%;起诉19人,同比上升20%;法院作有罪判决18人,同比增加11人。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加鹰瑞高速等重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活动14次,纠正不正当招投标行为3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3次,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7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9次。
  诉讼监督方面,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和司法权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同比上升75%;纠正漏捕55人,同比增加31人;纠正漏诉13人,同比增加8人;发出《要求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书》24份,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8件次,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件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3人,同比增加2人;受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1件,立案审查7件,抗诉3件,法院审结2件,改判2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驻所检察工作常态化,参与安全大检查12次,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91次,通过检察发现并及时督促消除看守所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11件次。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一起看守所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犯罪案件。
  【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各项任务,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通过学习实践,全市检察人员对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及自身科学发展,认识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为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维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益,同时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12月,鹰潭市浙江企业家协会会长冯大德专程来到市检察院,代表在鹰浙商企业送上“执法勤政暖人心,保驾护航促发展”的匾额。
  【建立自首、立功证据审查和认定制度】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认定自首、立功不规范甚至存在假自首、假立功的问题,9月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自首、立功证据审查和认定程序的规定(试行)》,从证据要求、证据审查核实、认定程序3个方面规范自首、立功的认定工作,杜绝仅凭有关办案部门一纸证明即认定自首、立功的情况发生。《规定》指出,认定自首、立功应当具备受案笔录、首次投案供述、检举揭发首次供述、谈话笔录、侦查机关(部门)有关案卷文书等足以认定立功的证明材料;办案人员要重点审查自首、立功证据是否齐全、是否真实合法;认定程序上要由案件承办人、部门会议、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逐级负责把关,防止个人司法擅断。《规定》出台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10月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通知,就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出具有关自首、立功等证明、说明材料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坚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严把办案质量关,前移控访关口,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按照“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积极开展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8件,检察长接待来访95人,依法妥善处理集体访5件,调处信访积案10件。全市无涉检进京访,2009年全国“两会”和新中国60周年国庆期间,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访。
  【队伍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抓好优秀法律人才的招录引进工作,通过公开招考,招录法律专业人员8人,其中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抓好在职检察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18次63人,有2名检察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在职法律硕士学位。认真组织新出台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
  【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同步预防】 贵溪电厂“上大压小”扩容改建工程总投资达43亿元,属省重点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2009年12月,该工程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正式启动。启动仪式上,检察机关与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溪项目部共同签订了创建“双优”工程活动方案,检察机关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办案促进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规范顺利进行。
  【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省检察院制定的指导意见,深入调研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检务保障等各方面的情况,查找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下发了《鹰潭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2009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了抓先帮后带中间的工作方法和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目标。对全市3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分类指导,建立了市检察院领导分片挂点制度,实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帮扶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期限,并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加大人员招录的倾斜力度,2009年招录的8名法律优秀人才中有6名充实到基层,缓解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的困难。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支持,贵溪市检察院和月湖区检察院已按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障了公用经费,余江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检察技术用房建设已竣工,2010年初即可投入使用。
  【举办“检徽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为了进一步丰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营造学习、宣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4月市检察院举办了1场以“检徽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15名选手用质朴的语言、饱满的激情,结合亲身经历,抒发了自己的坚定信念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整个演讲比赛过程紧张、激烈,富有激情,令人震撼,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精神面貌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组织开展“普天同庆,歌唱祖国”歌咏比赛】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9月,市检察院举行了以“普天同庆、歌唱祖国”为主题的歌咏比赛,来自全市检察机关的19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比赛曲目分歌曲类和诗朗诵类,整场比赛气氛热烈、主题突出,《五星红旗》、《我的中国心》、《沁园春·雪》等13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唱出了对祖国母亲的真挚祝福和眷恋,《风流歌》等4首激情洋溢的诗朗诵充分展示了检察人员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良好形象和风采。
  (朱玉宝)
  【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熊金文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兆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德泉 吴仁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俊
  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史国钧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晓军
  调研员、正县级检察员:罗晓玲(女) 陈金茂
  副县级检察员:梁光荣林梅兴刘银萍(女)
  审判
  【概述】 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提出的“以发展凝聚人心,以改革拓展空间,以正风气形成合力,以加强组织建设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和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按照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06件,下降4.34%,审结5706件(含旧存,下同),下降1.26%。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46件,上升1.76%,审结406件,上升33.9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63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73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9人。坚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毒品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做到不枉不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促其改过自新。
  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共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3920件,涉案标的额3.33亿元。一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建立,为鹰潭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审理江西鹰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时,从维护投资创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各方支持下,通过反复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协调,仅用26天就调解结案。二是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在审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总公司下属的12家分公司申请破产案时,严把立案审查关、清算核查关、变现清偿关,对近万名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无震荡破产。三是通过审判活动引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倡导重合同、守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行为,培育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804件,标的额2.69亿元。四是认真调处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纠纷,共审结此类案件895件,促进家庭和谐,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5件,制裁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对医患纠纷案件解决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5件。针对日益加剧的医患矛盾,通过广泛座谈、征求意见,明确处理医患纠纷十点意见,规范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确保政令通畅。在审理中国首例公民诉求姓名权案件即赵C诉月湖区公安分局行政登记上诉案时,法院多次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共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7件。加强和改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共审结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然资源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1件,执行标的额374.3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69件,执结1112件,执行标的额1.71亿元,执结率达88.75%。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出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基层执行联络员制度、执行对话模式、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等工作机制,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穷尽执行手段和措施。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媒体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3名拒不执行裁判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法律权威。
  畅通便民诉讼渠道。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一站式服务功能,除到银行交费外,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即可办完全部立案手续。继续完善诉讼引导、举证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制度,加强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均开通了“院长信箱”,推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登门立案等便捷立案方式。全市法院巡回审判案件237件,通过就地办案、现场调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合议庭,让群众打官司更便捷高效。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要求,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作用,全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818件。
  加强涉案民生保护。全市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加大对涉民生案件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快立、快审、快执涉民工讨薪案件,依法及时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7件,为民工追讨工资551.49万元。对追讨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案件的当事人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全市法院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10.97万元,其中,中院缓、减、免诉讼费40.53万元。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家庭邻里纠纷、山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征用等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案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尽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审理市重点建设项目沿江小区旧城改造工程涉及的两起拆迁纠纷案中,组织审判骨干悉心调解,消除拆迁户对立情绪,及时签订了搬迁协议。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2212件,调解撤诉率达59.4%。
  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2号文件精神,着力化解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为了做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全市法院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5次排查,对排查出的66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确定了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逐一予以落实。中央政法委交办由市法院包案的5件涉诉信访案,除1件报诉讼终结程序外已全部结案。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人员2172人次,处理群众信访件250件。其中,中院接待来访人员229人次,处理群众信访件100件,实现了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赴省进京非正常访为零的目标。同时畅通再审渠道,完善立案复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依法予以立案复查进行再审。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9件。【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2009年,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共清理各类执行积案375件,执结375件,执结标的金额8097万余元,实现了有财产可执行案件清理执行率和重点案件清理执行率双百目标。
  【省高级法院院长张忠厚调研视察鹰潭法院工作】 5月20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在副市长杨晓群的陪同下,视察了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情况,接见了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市中院全院干警大会。院长张忠厚首先充分肯定了鹰潭法院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希望全体干警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再接再厉,促进鹰潭法院各项工作在过度时期和今后平稳发展。三是要在市委、市政府、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把鹰潭打造成经济“小巨人”提供司法保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09年3月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年初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活动与工作的统筹兼顾,着力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水平上下工夫,在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工夫,在改革创新上下工夫,在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工夫,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深入实践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法院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干警的思想实际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解放思想,进一步推进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法院事业大发展。三是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全面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司法能力,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
  【26天调解争议标为1亿元的“鹰潭信访第一案”】 2009年1月26日,鹰潭中院立案受理了“鹰潭信访第一案”,原告江西鹰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给付G2003-03号宗地及在建工程补偿款1亿元整。鹰潭中院从维护当地投资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在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2009年11月22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收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工作都表示非常满意。
  (童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凌云(—2009.5)
  党组书记、代院长:居国屏(2009.8-)
  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洪光 彭建 姚江鹏 姚耀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水才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建设
  执行局局长:彭建国
  专职审委会委员:洪裕民 李伏金
  副县级审判员:史继衡 石约(女) 刘细样 廖卫星
  调研员:李佳寿
  副调研员:詹寿兴 熊和国
  司法行政
  【概述】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保一弘扬”总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考试等工作,为鹰潭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2009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和全省政法部门工作满意率调查,市司法局在设区市中排名均蝉联全省第一。
  【高位推进“法治鹰潭”建设工作】 在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高位启动了“法治鹰潭”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开展“法治鹰潭”建设工作的议案》的决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鹰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高层次的领导机构;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大会。启动了考核评估体系编制工作;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和“法治城市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讲座;组织实施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和15项法治惠民实践项目等活动。“法治鹰潭”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普法教育工作有了新发展】 紧贴中心、突出重点、创新特色,扎实抓好普法教育。一是紧贴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发展”中心工作抓普法。重点围绕保增长,组建了企业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送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围绕抓项目,深入开展服务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围绕扩大内需,积极开展了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围绕保就业、促创业,大力开展了支持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突出重点抓普法。通过重点抓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消防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七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突出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11月17日,在全市集中组织了4800余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2009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11月下旬,全市1万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在全市掀起了学法用法高潮。三是创新特色抓普法。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在机关、单位,落实了公务员法律培训制度,探索网络远程教育方式;在乡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开展“法律进村入户”等活动;在社区,结合“迎省运会、创文明城”活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学校,继续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等活动;在企业,举办“企业与法同行”系列巡回法制讲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月湖区全部共5个街道司法所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42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夯实了基层司法所基础工作。坚持推进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和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优化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环境。二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梳理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0%。认真做好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本级共受理调处9起,调处成功5起医患矛盾纠纷。三是全力做好帮教安置“无缝对接”工作。建立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建立刑事解教人员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楚、有据可查;加强帮教延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刑事解教人员落实社保和创业优惠等政策;抓好基地和实体建设,建立安置帮教基地5个,共安置298人,实现衔接帮教率100%,安置率97%。
  【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增强了律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组建了信访工作律师志愿团,积极组织律师参加涉法信访方面的法律咨询70多次,接待信访当事人80余人次,应邀现场调处纠纷9次,劝访、阻访15起;在“律师与乡镇、街道结对服务”活动中,广大律师深入基层,主动服务,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一年来,全市律师为基层政府和组织举办法制讲座50多场,开展义务咨询80多次,参与调处大小纠纷70多起。为促进基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主动跟进,为确保经济增长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成立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涉法决策服务。2009年,法律顾问参加大小论证会30余次,协调会2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在企业,启动了“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活动,开展“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富民强市”、“千家企业法律体检”、“法律服务一帮一”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企业上市、重大项目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处理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合同债务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有效地防范了企业金融风险,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三是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在认真做好常规公证服务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为鹰潭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积极支持信江新区、滨江公园、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为拆迁工作提供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达20余次,为600余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选房摇号活动进行了现场公证。2009年,全市公证处共办证1800余件,办证数和收费数与2008年同期相比做到稳中有升。四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服务和谐稳定。按照“做强做优、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对外宣传、培训教育、监督指导等工作促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全年共办理鉴定783件,同比增长85.5%,鉴定结论采信率达98%,无一例假鉴、误鉴和投诉案件发生,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发挥了保障和服务功能。
  【法律援助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放宽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申请标准,由原来的参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为按此标准的1.5倍执行,老、幼、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按此标准的2倍执行。将农民工生产经营中受到侵权和弱势群体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等原本不属于援助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创造了便利条件。二是出台便民措施,满足困难群体需求。成立“民生工程律师服务团”和“农民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增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渠道,加大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审查程序等10项便民措施,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一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7016件,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
  【干部队伍建设面貌新】 认真组织开展了向周俊军同志学习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效能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相继制定出台了市司法局工作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以及《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克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注重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陈华)
  【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夏涌波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孙晓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谷喜(2009.8一)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中(2009.12一)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水全
  副调研员:韩建平(2009.7-)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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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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